一、忌父母之間不一致 。
表現出對同一問題的不同態度,
或父母憑自己的喜怒隨意設立規矩,
形成嚴父慈母或嚴母慈父狀態。
二、忌長輩與晚輩不一致。
表現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對子女的過分寵愛。
往往晚輩對孩子要求嚴,
而長輩成了孩子的“避風港”。
三、忌朝令夕改。
對孩子的要求昨天和今天不一樣。
四、忌言教和身教不一致。
表現在對孩子要求嚴格,
可自己做的則是另一回事。
五、忌公開教育和背後教育不一致 。
表現在公開場合考慮影響和面子對孩子從嚴要求,
而在背後放任自流,
得過且過。
六、忌家庭教育和學校《幼稚園》教育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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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忌滿足孩子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不一致。 表現在注重吃、穿、用, 忽視思想教育和智力開發。
八、忌對孩子德、智、體全面發展要求不一致 。 表現在重視孩子的智力投資、智力開發, 而忽視道德、意力開發, 而忽視道德、意志、興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 忽視孩子的體育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