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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十條清規戒律

家庭教育, 是孩子成長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 很多家長也想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 但總事與願違。 其實, 是在家庭教育中不知不覺忽略了一些東西。 下面, 為您列出家庭教育十條戒律, 您是否違反了?

1.不要瞧不起孩子

“你這麼這樣笨啊!”或者“你是木頭人嗎?”

每當這類瞧不起孩子的話脫口而出時, 都會損傷孩子的自尊心、削弱孩子的自我觀念。

2.不要恐嚇孩子

採用恐嚇的方式來管教孩子, 也會減弱他的自我觀念。

如果父母說:“你下次再這樣, 就要你好看!”或者”你再打弟弟, 媽媽就要狠狠揍你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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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孩子聽了這些話, 他們會惶恐難過, 從而對父母產生一種恐懼心理。

3.不要賄賂孩子

有些父母許諾孩子, 如果讀書成績好, 就給買什麼東西, 以此將刺激作為動力, 這不是個好辦法。

這樣的賄賂會引發孩子做事的動力由內轉向外。 他不是為學習建立起來的良好自我觀念而學習, 而是為了物質獎勵。 這樣不利於孩子樹立良好的學習目的性。

4.不要逼孩子答應“下次不敢了”

孩子犯了錯誤, 媽媽氣極地說:“好, 現在你要答應我, 你再也不敢這樣了。 ”可不一會兒, 老毛病又犯了, 媽媽覺得自己受了騙, 大怒地罵道:“你答應媽媽的, 怎麼又不乖啦?”

媽媽該知道, 要小孩許諾是沒有意義的。 許諾和恐嚇是一對難兄難弟, 對孩子不會起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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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碰上敏感的孩子, 逼他許諾反而會使他再度犯錯而感到難過。 即使孩子不太敏感, 也會使孩子口是心非。

5.不要過度保護監督孩子

過度保護監督孩子會挫傷孩子的自我觀念, 削弱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 因為當父母過分監督孩子的行為時, 其實也是在告訴孩子:“你不能照料自己。 ”

大多數家長對孩子照料自己的能力不很自信。 我們應該把“只要孩子自己能做, 決不包辦代替”當作座右銘。 這樣才能逐步培養孩子自己照料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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