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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賄賂性獎賞的悲劇

3歲半的壯壯像大多數小孩子一樣, 不喜歡去幼稚園, 尤其是逢年過節在家休了一個長假之後, 一說要上幼稚園了, 壯壯馬上哭得昏天黑地。

媽媽試圖好言相勸, 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 讓孩子甘心情願地去幼稚園, 可苦口婆心地說了半天就是不見效。 最後, 媽媽拿出了殺手鐧:“壯壯, 你如果乖乖地去幼稚園, 那麼我就帶你去買玩具。 ”於是孩子回應道:“那你現在就帶我去買。 ”“好, 我現在就帶你去, 但是買完玩具後就上幼稚園好嗎?”孩子點點頭, 於是“成交”, 一場孩子的“罷工行為”, 在媽媽的物質賄賂下結束了。

“如果能考出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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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帶你去遊樂園……”

“如果你去幼稚園, 我就給你買玩具……”

“如果你背下這首詩, 我就給你巧克力……”相信這種“如果你……那麼……”的方法, 很多媽媽都用過, 並在短時期裡應對孩子的任性也很見成效, 能夠馬上讓孩子按照大人的意願行事。 媽媽錯在哪裡?

這種“如果你……那麼……”的方法, 短期來看會激勵孩子為了眼前的目標而努力, 但長遠來看, 也會給媽媽和孩子帶來很多負面效應。

首先, 這種方法很少能鼓勵孩子持續地努力下去。 其次, 在這種做法中, 我們每句話傳達給孩子的資訊, 都是在對孩子的能力表示懷疑, 比如, “如果你考出好成績”, 意思是“我不能確定你能”。 因此, 這種“如果”的假設並不能給孩子以正向的鼓勵。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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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賄賂性獎賞還有幾個反對的理由:第一, 為了得到獎賞, 孩子會故意犯錯, 好讓父母為了讓他們變好而提供獎賞;第二, 這樣的推理可能會讓孩子跟你討價還價甚至勒索, 為的是讓你跟他的“好”行為交換;第三, 孩子對獎賞和利益的要求會日益增長。

心理學家支招

當孩子與家長發生衝突並進行反抗的時候, 更聰明的辦法是樹立權威, 在服從權威的前提下, 再給孩子自己選擇的機會, 比如:“該上幼稚園了, 你想讓爸爸送你去還是讓媽媽送你去?”

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講, 隨著孩子與其他兒童的交往開始, 他們便面臨著進入社會生活的挑戰。 一般認為, 兒童社會化及其他方面的發展, 主要受兩種人際關係的交互影響:一種是平等協作的同伴間關係;另一種是權威約束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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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尊重和單向服從需要為特徵, 而父母通常是兒童遇到的第一個權威。 對於孩子來說, 尊重正確的權威, 會促進他獲得知識、學習正確的行為方式;而對權威的漠視和反抗, 則有可能造成以後的自由人格和反社會人格。

另外, 父母跟孩子的關係應該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 當父母用許諾來強調他們的話, 就無異於承認那些沒有許諾過的話是不值得重視的。 父母們也不應該要求孩子做出不是發自內心的保證, 因為這就等於讓他在銀行簽了一張沒有戶頭的支票。

對孩子進行物質獎勵有時的確是必要的, 但底線是:不能用“如果……那麼……”的方法, 將物質與服從媽媽的願望直接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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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獎勵變成了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