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涵從小膽子就特別大, 4歲時, 有一次, 媽媽把他送到幼稚園, 見老師還沒來, 媽媽就說:“你自己先在這呆著, 等老師來。 ”說完就上班去了。 小涵從幼稚園跑出來, 走了一個小時, 來到了媽媽工作的學校。 媽媽還以為是老師帶他來的, 一問才知道是自己走來的, 媽媽的眼淚一下子就流出來了。
媽媽並沒有批評小涵, 只是告訴他以後不可以再這樣了。 時隔半個月, 小涵再次從幼稚園跑到媽媽單位, 這回, 媽媽狠狠地批評了他一頓, 把他送回了幼稚園。
小涵7歲, 上學了, 在媽媽工作的學校讀書。 由於比其他孩子大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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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涵上五年級的時候, 有一次拿了爸爸的錢(因為他發現媽媽對錢比較細緻而爸爸大大咧咧)去買變形金剛, 藏到了床底下。
有一次, 媽媽要到床底下找東西, 小涵堅決不讓, 媽媽覺得肯定有問題, 堅持要去找, 結果在床下發現了很多變形金剛, 算起來價值兩千多元。 父母為此事很生氣, 但是並沒有打他, 只是和他講了很多道理, 而且答應每月給他一些零用錢, 零散地給, 每次只給二三元錢。 然而事隔不久, 他又從賣光碟的店裡偷了張遊戲光碟。 父母再次對他進行說服教育, 後來他再沒有過類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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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涵的語文學得很好, 數學稍差。 小學快畢業時, 學校搞了次數學比賽, 小涵不想參加, 但在媽媽的勸說下, 最終還是答應了, 但是, 考完試後他卻不肯交卷子。 媽媽最後妥協了, 對監考老師說:“不交就不交吧。 ”
幾天後老師給每個參加考試的孩子發獎品。 叫到了小涵的名字, 他走上講臺, 老師說了句:“你沒交卷子還有臉領獎品。 ”他氣壞了:“那我不要了, 留著給你孩子玩吧!”說完就回位子坐下了。 老師就又讓他領獎品, 他最後還是領了, 但轉手就送給了同學。
回家路上, 小涵就在家屬區裡搞起了破壞:踢垃圾桶, 往圍牆外扔磚頭。 結果磚頭砸到了牆外一輛汽車的前車蓋上。 車主找到學校。 學校很重視, 要求班主任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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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後, 父母對小涵說:“禍是你闖的, 這筆錢也應該由你來付。 雖然我們已經替你墊上了, 但是你必須還給我們, 考慮到你現在還不能掙錢, 就從你每月的零用錢裡扣除。 ”
沒過幾天, 小涵想要哈姆雷特的光碟。 媽媽說:“你的零用錢已經用作還錢了, 所以你就沒錢買光碟了。 ” 小涵不甘心, 向同學借了12元錢, 花9元錢買了光碟, 3元錢買了可口可樂。 他在上體育課的時候喝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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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涵口頭表達能力很強, 主持班會效果很好, 能“調動”很多孩子圍在他身邊, 聽他指揮。 他的動手能力也很強, 家裡的電器都會擺弄, 還曾經獲得過海澱區科技新星稱號……
王曉春點評:
小涵父母的家庭教育有很多優點, 父親做得尤其好。 小涵母親有兩個較大的失誤:一是不該讓孩子在自己工作的學校讀書, 二是有些“刀子嘴, 豆腐心”。 小涵母親是教師, 與同事關係也很好, 大家看在她的面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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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 這破壞了他的自尊、自信, 造成了他的心理壓抑, 而且影響了親子和師生關係。 小涵常常憋著一肚子氣, 大量買變形金剛和砸汽車, 都有發洩的性質。 這基本上是心理問題而不是品德問題。
建議小涵上中學時換一所學校, 離開媽媽。 媽媽應該少“往孩子槍口上撞”, 把小涵更多地交給爸爸去管。
文/趙 琳 王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