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需要為孩子做哪些事?這個問題家長們最喜歡回答:愛他、保護他、教他知識、喂他飯、監督他學習, 甚至包括給孩子找對象、資助孩子買房買車……聽上去非常無私。 但要把這個問題變一變:孩子需要家長為他做哪些事?孩子們肯定會有一肚子的話要說:愛我、理解我、信任我、允許我犯錯……聽上去沒心沒肺。 這就是傳說中的代溝嗎?家長究竟該為孩子做哪些事?或者說, 家長不需要為孩子做什麼?讓我們來聽聽下面這位媽媽的教子經。
3歲時, 兒子知道心疼媽媽了, 看媽媽累了, 自告奮勇地給媽媽捶背捶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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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小學三年級開始, 兒子每天自己擠公車上下學, 還總結出擠公交的五大要領:第一, 等車時不必翹首以盼, 看人群動靜即可;第二, 人群擁擠時, 順著車幫比較容易上車;第三, 車上沒座位時, 司機後面較寬敞;第四, 拉不到扶手時, 雙手放在車窗玻璃上也能借力站穩;第五, 站立時雙腳要分開。 兒子用這五大要領帶媽媽擠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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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兒子想出國留學, 成為國際性人才, 媽媽十分放心, 因為兒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已經超過同齡人。 果然, 聯繫學校、參加各種考試、購買國際機票等事務都是兒子自己完成。 出國那天, 媽媽想去機場送行, 兒子不讓, 而是打了一輛計程車, 朝媽媽笑笑, 說:“媽媽, 再見!”媽媽欣然接受, 她沒有理由對兒子不放心。
就這麼簡單?是的, 就這麼簡單, 但能做到這麼簡單卻非常不容易。 愛孩子是媽媽的本能, 在媽媽眼裡, 孩子似乎永遠長不大, 永遠需要媽媽的呵護。 這樣的錯覺容易讓媽媽母愛氾濫, 恨不得所有事都替孩子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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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故事中那位善於欣然接受的媽媽所說:“真正愛孩子的父母, 不妨在孩子面前表現得弱一點, 給孩子一點愛他人的機會。 別總把自己看成高山, 讓孩子靠著你、仰視你、畏懼你, 更不要當大傘, 為孩子遮風擋雨, 結果孩子成了弱不禁風的小花小草;相反, 家長要主動去做小花小草, 給孩子當高山、當大傘的機會。 ”她還說:“一個人只有在被他人需要和為他人付出的時候, 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價值, 包括孩子。 孩子一旦被大人使用和需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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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朋友, 您是如何愛孩子的?是把他當成未來的棟樑之材去鍛煉, 還是把孩子當寵物來愛?不可否認的是, 孩子遲早會失去父母的庇護, 到那時, 您希望孩子從容面對困難還是束手無策?如果您選擇前者, 那就少做那些不需要做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