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我的!我的!什麼都是我的!”兩歲的孩子總是顯得“自私”、“霸道”。 不過, 不要因此強加責備, 在早教專家看來, 那只是孩子“物權觀”萌芽的表現。 作為父母, 應該把握孩子的敏感期, 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物權觀”, 讓孩子懂得珍惜擁有、合理支配, 並從中領會尊重、分享和借用等社會規則。
當原本大方的寶寶突然變得自私起來:他不再樂意與別的小朋友分享玩具, 更不允許你把他的零食送給別的寶寶, 甚至只要有人碰他的東西, 他就會大喊大叫、暴跳如雷……專家提醒, 寶寶“自私”是正常現象, 是孩子成長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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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孩子“物權觀”這一問題時, 作為家長, 首先要知道“物權”的概念。 所謂物權, 是指擁有自尊自主的意識, 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 維護自己的權利, 尊重別人的物品。 金寶貝資深早教顧問劉甯認為, 在幼兒期就能夠樹立非常好的物權觀, 將來將會促進孩子在方方面面的有益發展。
物權, EQ起步
孩子之間的競爭, 不僅是IQ (智商)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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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劉甯看來, 培養孩子的物權觀, 還能鍛煉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 孩子在整理、擺放、使用、保管物品的過程中, 不僅僅是支配權的體現, 更是一種管理能力、動手能力、工作態度、勞動習慣的培養。 相比其他方法, 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接受教育是主動的、愉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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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早教專家、早教圖書撰稿人鄔飛香看來, 寶寶的物權觀教育, 更深層的意義在於可以讓孩子去領會一些基本的社會概念和社會規則, 比如說堅持自己的權利、尊重他人的物權、懂得分享和借用, 而且有借有還, 從而讓孩子融入社會時是一個內心堅定、而且受歡迎的人。
誤區, 強迫分享
遇到別的小朋友來訪或者玩耍時, 遇到鄰居孩子索要食物或者玩具, 不少家長礙于情面, 總是強迫孩子分享, 讓孩子感到恐懼和痛苦。 專家指出, 讓孩子分享之前, 一定要徵求孩子的同意。 如果孩子不同意, 則尊重孩子的意願, 告訴另一方“很抱歉, 他不同意”。 切忌為了顯示大方而替孩子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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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 當姐姐和弟弟爭搶玩具時, 姐姐總是被逼讓著弟弟, 理由是:弟弟小一點, 不懂事。 專家指出, 媽媽的這種做法, 首先會讓弟弟產生物權認知的混亂, 不管姐姐玩什麼、有什麼他都想要, 不懂得去分享。 而對於姐姐來說, 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公平的, 她會懷疑父母對她的愛, 並因此受到傷害。
當小寶貝之間因為玩具而起爭端的時候, 各種撕扯和哭鬧總是少不了的。 對此, 不少家長為了息事寧人, 採取的解決辦法常常是搶走一個相對安靜寶貝的玩具交給另一個大聲哭鬧的寶貝。 專家指出, 媽咪的這種方式無異于在向寶貝傳達某種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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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孩子更需“物權”
A“氣質柔弱”型
每次有小朋友到訪, 對於兩歲多的丁丁來說就像是“末日”, 自己的玩具別的小朋友拿著玩, 丁丁不敢上前爭搶, 只是一味地哇哇大哭。 一天下來, 丁丁哭得聲嘶力竭, 媽媽也被折騰得筋疲力盡。 金寶貝資深早教顧問劉甯指出, 對於丁丁那些自我意識薄弱總是受欺負被人搶玩具的孩子, 三歲之前是氣質轉型的關鍵期, 家長可以通過幫助孩子明確“物權”概念來鼓勵孩子堅持自己的權利。 比如說在家裡為孩子設立專門角落擺放她的東西, 經常跟她強調:這是你的玩具, 別人可以借你的玩, 但是不能拿走。 除此之外, 在孩子有獨立想法時,家長要適時給予鼓勵和支持。
B“家庭霸王”型
3歲的茵茵是個獨生女,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在家裡橫行霸道慣了,去到別的小朋友家也是為所欲為。和鄰居家的小姐姐搶娃娃,搶不到就咬了人家一口。劉寧指出,茵茵這樣的小朋友,由於平時沒有機會與其他同伴互動,一旦進入團體生活中,就比較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東西。作為父母,應該通過“物權觀”的教育,讓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她的,可以隨意支配,而有些東西不是她的,不能隨意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同她分享玩具,她應該接受這種“不如意”。
C“順手牽羊”型
四歲的多多,在鄰居家玩耍時,看到別的小朋友有一輛自己一直想買的遙控小汽車,便趁著大人們不注意藏起來帶回家,媽媽發現後還謊稱是撿來的,讓媽媽大為光火。劉甯指出,孩子有順手牽羊的習慣,也是“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模糊的表現,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此類孩子父母千應該抓緊時機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萬不可採取“下不為例”的態度。
方法論
培養物權觀首先立規矩
“孩子沒有所有權的觀念,所造成的遺憾,首先可能只是隨意地拿東西,再則就是偷竅行為。父母如不能花些時間瞭解其背後真相,一旦錯過糾正的良機,孩子若視之為合法,屆時就已經太遲了。”早教專家、早教圖書撰稿人鄔飛香指出,家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從兩歲開始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
1、抓住敏感期
兩歲多的孩子進入物權意識的敏感期,常常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什麼東西都不肯和別人分享。此時,爸爸媽媽千萬不要認為這是孩子自私的表現,非要想辦法把他這毛病改掉不可,而是應該借機進行物權歸屬的練習,通過對物品歸屬權的確認,來讓孩子認知他與物品的關係,算得上是物權觀教育的第一步。
鄔飛香指出,面對孩子的物權敏感期,父母的正確做法是:在2歲時,家長不必和孩子太較真。大概是在3周歲左右的時候,要開始慢慢地教孩子去學會分享。比如說當別的孩子與他分享食物的時候,提醒他:“小朋友把食物分給你玩,你高興嗎?”當他點頭時再告訴他“你把食物分給他,他也會很高興”,然後就此可以打住。如此反復幾次之後,讓他嘗試把食物或者玩具分給別的孩子,他就會知道東西是屬於他的,分享的食物會換來小朋友的快樂,分享的玩具還可以拿回來,並因此開始願意分享。
特別貼士:不要給孩子貼上小氣的標籤
鄔飛香特別提醒,兩歲多的孩子,處在物權意識確認期最強的階段,父母不要去責怪孩子的自私,諸如“這孩子怎麼這麼自私”的表述是最不恰當的。而當孩子能分享的時候,把東西分給大家時,我們一定要接受,不要說“我是逗你的,我不要”,拒絕孩子分享的行為,也會讓孩子感覺失望,慢慢就不願意分享了。
2、明確物權概念
在鄔飛香看來,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物權觀,首先應該允許孩子“自私”。因為“物權”的確立,是孩子要長大獨立成人的開始。在最初的階段,孩子對於“物權”的理解具有強烈的獨佔排他性,甚至會顯得非常“不近人情”,只有經過爸爸媽媽的耐心引導,孩子才能慢慢走出自我中心的不利因素,同時保留因擁有“物權”而獲得的自尊和安全感。
如何引導“自私”寶寶呢?鄔飛香建議,爸爸媽媽可以在孩子參加團體活動時,趁機給孩子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比如說:“弟弟騎木馬的時候,你去滑滑梯,弟弟滑滑梯的時候,你去騎木馬。”“你可以去借一下叔叔的籃球,但是叔叔走的時候你要還給他。”其次,要讓孩子明白“借”與“偷”的區別,如果寶寶在未經別人允許的情況下拿別人的東西,父母一定要明令禁止,必要的時候要採取懲戒。除此之外,還有讓孩子樹立信守承諾的觀念,借東西要有借有還。
特別貼士:培養孩子的物權觀要循序漸進
鄔飛香建議,培養孩子的物權觀,一定要循序漸進。從最初階段的聽之任之,慢慢過渡到第二個階段先通過在家中和寶寶玩遊戲,讓寶寶相信玩具分享後能夠重新回到自己手裡。如:向他借走一樣玩具答應他5分鐘後還給他。第二階段之後,可以引導寶寶嘗試和小朋友們進行交換玩具的遊戲。如大家交換玩具3分鐘後歸還,讓寶寶感受自己既能享用別人的玩具,也不會因此失去自己的玩具。最後,組織寶寶們做集體活動,遊戲最好選擇需要團體協作的專案,如一起搭積木。
3、訂立必要的行事規則
鄔飛香指出,孩子的物權觀培養,一定要伴隨著相應的規則。規則的第一條,是讓孩子懂得“凡事要商量。”想要什麼的時候,在拿起來之前,要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作為家長,應該鼓勵孩子向家長商量“要什麼”,但不必滿足孩子的所有要求。一旦答應孩子的要求,就一定要兌現承諾。
“有規則,就必須有獎勵懲戒。”鄔飛香強調,當孩子經過父母的解釋、教導,逐漸改正了壞習慣,父母應適時地給予孩子讚美和獎勵。當孩子出現偷拿別人東西的行為時,父母一定要要求孩子將偷拿的東西親自歸還,並給予一些額外處罰,這樣他今後就不會輕易去拿(偷),或是做其他不好的事了。
特別貼士:一旦訂立規則要獎罰分明
鄔飛香提醒,行事規則一旦訂立,爸爸媽媽一定要獎懲分明。當寶寶表現好或者有進步時,應該不吝嗇誇獎。同時當寶寶犯錯時,也應該及時狠下心來進行懲戒。但這種懲戒應該在不傷害孩子自尊心的情況下進行,可以通過讓孩子靜坐或者讓他失去一件珍貴的東西來讓他加深印象,而不能辱駡或者體罰讓孩子感到自尊心受傷害,可能會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4、別忘了給孩子做一個好榜樣
在鄔飛香看來,除了給寶寶灌輸物權的觀念和規則,作為父母還應該做孩子的好榜樣。首先,家長應該做尊重孩子物權的有心人。每給孩子添置一件物品時,就要向孩子說明:“這是送給你的”,介紹這件物品的名稱、其主要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時應注意什麼,幫助孩子給新物品找個合適的位置擺放好。儘量為孩子創造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小角落,放他的小櫃子,擺放他的玩具和書籍等。不任意拋棄和挪動孩子的已存放好的物品。當有成人或來做客的小朋友,要取用孩子的物品時,一定要征得孩子的同意,並做到有借有還。
其次,家長還應給定期幫助和指導孩子清點和整理自己的物品,進行分類存放和取用。在鄔飛香看來,清點和整理自己的物品,不能忽視更不能由父母代勞,因為培養孩子管理好自己的物品的能力,是幫助養成良好習慣,提升動手能力的上佳途徑。
除此之外,如果碰到別的小朋友搶奪玩具,當孩子明確表示不願意分享之後,家長應該站在孩子的一邊,溫柔而堅定地幫孩子阻止別的小朋友搶奪他的玩具,以加強他對這件東西的所有權。反過來,如果他想玩別人的玩具,但別人已經明確表示不願意分享,作為家長應該告訴孩子:這是別人的玩具,別人有權決定。如果孩子要玩大人的相機或者手機,作為家長應該堅持立場,告訴孩子:那是大人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經過這種有意識的薰陶,慢慢地孩子的物權觀就會漸漸地明晰起來。
特別貼士:良好的親子關係是物權觀教育的基礎
鄔飛香說,和其他方面的教育一樣,孩子物權觀的培養,也應該建立在良好親子關係的基礎之上。因為良好的親子關係,可以增強孩子對於父母的信任感,從而能更好地遵守大人所制定的相關規則。如果親子關係不好,一味地強調規則或者強迫分享,會讓孩子產生危機感,而且會變得不自信。
在孩子有獨立想法時,家長要適時給予鼓勵和支持。B“家庭霸王”型
3歲的茵茵是個獨生女,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在家裡橫行霸道慣了,去到別的小朋友家也是為所欲為。和鄰居家的小姐姐搶娃娃,搶不到就咬了人家一口。劉寧指出,茵茵這樣的小朋友,由於平時沒有機會與其他同伴互動,一旦進入團體生活中,就比較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東西。作為父母,應該通過“物權觀”的教育,讓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她的,可以隨意支配,而有些東西不是她的,不能隨意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同她分享玩具,她應該接受這種“不如意”。
C“順手牽羊”型
四歲的多多,在鄰居家玩耍時,看到別的小朋友有一輛自己一直想買的遙控小汽車,便趁著大人們不注意藏起來帶回家,媽媽發現後還謊稱是撿來的,讓媽媽大為光火。劉甯指出,孩子有順手牽羊的習慣,也是“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模糊的表現,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此類孩子父母千應該抓緊時機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萬不可採取“下不為例”的態度。
方法論
培養物權觀首先立規矩
“孩子沒有所有權的觀念,所造成的遺憾,首先可能只是隨意地拿東西,再則就是偷竅行為。父母如不能花些時間瞭解其背後真相,一旦錯過糾正的良機,孩子若視之為合法,屆時就已經太遲了。”早教專家、早教圖書撰稿人鄔飛香指出,家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從兩歲開始對孩子進行物權觀教育。
1、抓住敏感期
兩歲多的孩子進入物權意識的敏感期,常常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什麼東西都不肯和別人分享。此時,爸爸媽媽千萬不要認為這是孩子自私的表現,非要想辦法把他這毛病改掉不可,而是應該借機進行物權歸屬的練習,通過對物品歸屬權的確認,來讓孩子認知他與物品的關係,算得上是物權觀教育的第一步。
鄔飛香指出,面對孩子的物權敏感期,父母的正確做法是:在2歲時,家長不必和孩子太較真。大概是在3周歲左右的時候,要開始慢慢地教孩子去學會分享。比如說當別的孩子與他分享食物的時候,提醒他:“小朋友把食物分給你玩,你高興嗎?”當他點頭時再告訴他“你把食物分給他,他也會很高興”,然後就此可以打住。如此反復幾次之後,讓他嘗試把食物或者玩具分給別的孩子,他就會知道東西是屬於他的,分享的食物會換來小朋友的快樂,分享的玩具還可以拿回來,並因此開始願意分享。
特別貼士:不要給孩子貼上小氣的標籤
鄔飛香特別提醒,兩歲多的孩子,處在物權意識確認期最強的階段,父母不要去責怪孩子的自私,諸如“這孩子怎麼這麼自私”的表述是最不恰當的。而當孩子能分享的時候,把東西分給大家時,我們一定要接受,不要說“我是逗你的,我不要”,拒絕孩子分享的行為,也會讓孩子感覺失望,慢慢就不願意分享了。
2、明確物權概念
在鄔飛香看來,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物權觀,首先應該允許孩子“自私”。因為“物權”的確立,是孩子要長大獨立成人的開始。在最初的階段,孩子對於“物權”的理解具有強烈的獨佔排他性,甚至會顯得非常“不近人情”,只有經過爸爸媽媽的耐心引導,孩子才能慢慢走出自我中心的不利因素,同時保留因擁有“物權”而獲得的自尊和安全感。
如何引導“自私”寶寶呢?鄔飛香建議,爸爸媽媽可以在孩子參加團體活動時,趁機給孩子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比如說:“弟弟騎木馬的時候,你去滑滑梯,弟弟滑滑梯的時候,你去騎木馬。”“你可以去借一下叔叔的籃球,但是叔叔走的時候你要還給他。”其次,要讓孩子明白“借”與“偷”的區別,如果寶寶在未經別人允許的情況下拿別人的東西,父母一定要明令禁止,必要的時候要採取懲戒。除此之外,還有讓孩子樹立信守承諾的觀念,借東西要有借有還。
特別貼士:培養孩子的物權觀要循序漸進
鄔飛香建議,培養孩子的物權觀,一定要循序漸進。從最初階段的聽之任之,慢慢過渡到第二個階段先通過在家中和寶寶玩遊戲,讓寶寶相信玩具分享後能夠重新回到自己手裡。如:向他借走一樣玩具答應他5分鐘後還給他。第二階段之後,可以引導寶寶嘗試和小朋友們進行交換玩具的遊戲。如大家交換玩具3分鐘後歸還,讓寶寶感受自己既能享用別人的玩具,也不會因此失去自己的玩具。最後,組織寶寶們做集體活動,遊戲最好選擇需要團體協作的專案,如一起搭積木。
3、訂立必要的行事規則
鄔飛香指出,孩子的物權觀培養,一定要伴隨著相應的規則。規則的第一條,是讓孩子懂得“凡事要商量。”想要什麼的時候,在拿起來之前,要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作為家長,應該鼓勵孩子向家長商量“要什麼”,但不必滿足孩子的所有要求。一旦答應孩子的要求,就一定要兌現承諾。
“有規則,就必須有獎勵懲戒。”鄔飛香強調,當孩子經過父母的解釋、教導,逐漸改正了壞習慣,父母應適時地給予孩子讚美和獎勵。當孩子出現偷拿別人東西的行為時,父母一定要要求孩子將偷拿的東西親自歸還,並給予一些額外處罰,這樣他今後就不會輕易去拿(偷),或是做其他不好的事了。
特別貼士:一旦訂立規則要獎罰分明
鄔飛香提醒,行事規則一旦訂立,爸爸媽媽一定要獎懲分明。當寶寶表現好或者有進步時,應該不吝嗇誇獎。同時當寶寶犯錯時,也應該及時狠下心來進行懲戒。但這種懲戒應該在不傷害孩子自尊心的情況下進行,可以通過讓孩子靜坐或者讓他失去一件珍貴的東西來讓他加深印象,而不能辱駡或者體罰讓孩子感到自尊心受傷害,可能會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4、別忘了給孩子做一個好榜樣
在鄔飛香看來,除了給寶寶灌輸物權的觀念和規則,作為父母還應該做孩子的好榜樣。首先,家長應該做尊重孩子物權的有心人。每給孩子添置一件物品時,就要向孩子說明:“這是送給你的”,介紹這件物品的名稱、其主要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時應注意什麼,幫助孩子給新物品找個合適的位置擺放好。儘量為孩子創造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小角落,放他的小櫃子,擺放他的玩具和書籍等。不任意拋棄和挪動孩子的已存放好的物品。當有成人或來做客的小朋友,要取用孩子的物品時,一定要征得孩子的同意,並做到有借有還。
其次,家長還應給定期幫助和指導孩子清點和整理自己的物品,進行分類存放和取用。在鄔飛香看來,清點和整理自己的物品,不能忽視更不能由父母代勞,因為培養孩子管理好自己的物品的能力,是幫助養成良好習慣,提升動手能力的上佳途徑。
除此之外,如果碰到別的小朋友搶奪玩具,當孩子明確表示不願意分享之後,家長應該站在孩子的一邊,溫柔而堅定地幫孩子阻止別的小朋友搶奪他的玩具,以加強他對這件東西的所有權。反過來,如果他想玩別人的玩具,但別人已經明確表示不願意分享,作為家長應該告訴孩子:這是別人的玩具,別人有權決定。如果孩子要玩大人的相機或者手機,作為家長應該堅持立場,告訴孩子:那是大人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經過這種有意識的薰陶,慢慢地孩子的物權觀就會漸漸地明晰起來。
特別貼士:良好的親子關係是物權觀教育的基礎
鄔飛香說,和其他方面的教育一樣,孩子物權觀的培養,也應該建立在良好親子關係的基礎之上。因為良好的親子關係,可以增強孩子對於父母的信任感,從而能更好地遵守大人所制定的相關規則。如果親子關係不好,一味地強調規則或者強迫分享,會讓孩子產生危機感,而且會變得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