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病是醫生的責任, 發現孩子的疾病徵兆卻是家長的責任。 為此, 美國《育兒》雜誌特別撰文指出, 媽媽的職責就應該是密切觀察, 準確報告, 只要常做記錄, 就不怕找不到疾病的蛛絲馬跡。
斜視。 新生兒的眼睛多數會出現游離, 但長到3—6個月就基本可以聚焦於同一個目標了。 建議家長每星期用手電筒給寶寶查一次眼睛。 檢查時, 手電筒距寶寶眼睛15—30釐米, 照射角膜表面, 看角膜上光點的位置是否相同, 如出現差異, 就要請醫生進一步檢查。
中耳炎。 症狀與普通感冒近似, 比如鼻塞、低熱、躁動等, 但除了這些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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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育遲緩。 除非孩子的發育遲緩太嚴重, 一般很難引起醫生的注意。 建議家長做一本寶寶發育觀察手冊, 準確記錄寶寶的詳細發育情況。 要注意, 記錄時要詳細寫明三到六個月時具體情況如何, 注意不要拿自己的孩子跟別人比較。 如果發現孩子發育進入平臺期, 就要找醫生看一下了。
多動症。 讓醫生在短短幾分鐘內發現這個病也不容易, 所以需要家長平時多觀察孩子的表現, 包括脾氣變化多端, 短暫注意力沒有隨著年齡增長而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