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幼稚園家長反映:兒子剛上幼稚園不久的時候, 回家時經常說在班級裡被其他小朋友打了。 父母覺得孩子總是這麼被別人欺負也不是辦法, 就只能告訴他“別人打你, 你就打他”。 三番五次之後, 兒子居然成了班級裡的“小霸王”。 現在常常聽老師或家長向他“告狀”, 兒子總打別人, 即使其他小朋友沒打他, 他也動手;或者小朋友不小心碰了他, 他也要打人。 現在這位家長覺得左右為難:作為家長, 到底應該如何對待孩子之間的矛盾呢?
兒童心理學認為, 孩子間的衝突、糾紛有利於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
Advertisiment
*如果責任在自己, 應主動向對方道歉, 如果事情較嚴重,
Advertisiment
*如果責任在對方, 應明確告訴孩子這是一種錯誤行為, 以防止孩子模仿, 並鼓勵孩子心胸開闊, 對一些小事不要計較;
*如果是涉及孩子根本利益的原則性問題, 則要教育孩子學會用適當的方法爭取自己的利益。 家長還可以教孩子一些應急之道, 比如向老師或小夥伴求援等。
總而言之, 孩子們之間發生了衝突, 父母應該視情況而採取不同的措施。 尤為重要的是, 在日常生活中就教給孩子處理矛盾的方法, 這樣孩子才能在遇到問題時採取積極的回應措施。 教導孩子與人和平相處是家長和老師共同的責任, 需要兩者積極配合,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 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