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家長如何處理孩子的同伴關係?

哈吐普將兒童與他人的關係劃分為兩種:垂直關係和水準關係。 垂直關係是指兒童和成人(主要指父母和教師)之間的關係, 父母與兒童之間的親子關係就是其中之一。 在這種關係裡, 成人控制, 兒童服從;兒童尋求保護, 成人提供幫助。 顯而易見, 親子關係是一種“權威——服從”關係, 兒童與父母在心理上、地位上是不平等的。 水準關係是指兒童和同伴之間的關係, 具有平等、互惠的特點, 兒童與同伴無論在能力、心理、地位上都是平等的。 更重要的是, 兒童在同伴關係中具有主動性, 他可以在自己的活動中選擇同伴。

Advertisiment

這是兩種對兒童的發展具有不同意義的關係。 親子關係為兒童提供安全和保護, 使兒童學習知識和技能;同伴關係則給兒童提供只有在地位平等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的學習技能和交流經驗的機會。 這兩種作用不同的關係告訴我們, 不能用親子關係中的成人視角去看待兒童同伴交往的平等互惠。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相當數量的父母沿襲了他們在親子關係中看問題的方式, 因為孩子在親子交往中是一個受保護的物件, 是服從者, 是被教事者, 所以在家長和孩子交往以外的其他環境中, 如同伴交往中, 孩子仍然應當是受保護的、被教育的, 服從家長意志的。 這勢必造成家長對孩子處處照顧, 事事干涉,

Advertisiment
剝奪孩子在同伴交往中成長、獲得經驗的機會。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