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樂園裡只有兩個孩子,
男孩甲在玩滑梯,
身邊站著奶奶;男孩子乙正從一邊的扶手走上滑梯,
母親站在外面盯著孩子。
甲的動作遲緩些,
乙的動作較快,
甲走向滑梯時,
總見乙追上並試圖超過他;乙為了滑滑梯,
每每用手推開甲。
當乙又一次試圖推開甲時,
奶奶終於發話了:“你怎麼推人哪?”母親突然沖上前去,
對著乙劈頭蓋臉就是兩下。
乙當即哭了,
兩聲後又不哭了,
光流眼淚,
縮在過道的欄杆邊,
怨恨的目光投向母親。
母親對孩子的這兩下打得我心驚,
繼而不解以至憤怒。
我忍不住問:“你為什麼打孩子?”母親沉浸在情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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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一:家長如何看待孩子間的衝突?
幼兒階段的孩子之間經常發生矛盾和衝突, 或為擁有一個共同感興趣的玩具, 或為別的小朋友阻擋了自己的通路, 或為小朋友沒聽自己的話。 按照自己對事物的認識而惱怒等等。
嬰幼兒時期之所以多發衝突, 和他們的認知發展水準分不開, 他們對周圍世界的認知和思維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皮亞傑經常運用“山的立體模型”實驗來說明這一點, 即兒童總認為坐在他對面的兒童所見到的山的模樣與自己所見到的一樣。 因此, 兒童的意識只能停留在自己的觀點中;而不能接受別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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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兒童之間的衝突是有正面意義的, 即促進兒童社會性的發展。 這個問題得從同伴關係說起。 對兒童來說, 同伴關係就是他的人際關係, 這種關係構成兒童社會能力發展的重要背景。 在同伴交往中, 兒童進行著合作與幫助, 也經歷著衝突與敵意。 合作和感情共鳴, 使兒童獲得了更廣闊的認知視野;衝突和敵意, 讓兒童逐漸不再限於注意問題的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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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孩子之間的衝突是即時性的, 短暫的, 哭過、打過轉瞬即忘, 所以家長不必緊張。 要相信孩子有能力學習和嘗試運用一些方法自己解決問題。 家長要做的是給孩子講明道理, 循循善誘。
思考二:家長如何處理親子關係、孩子的同伴關係?
哈吐普將兒童與他人的關係劃分為兩種:垂直關係和水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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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種對兒童的發展具有不同意義的關係。 親子關係為兒童提供安全和保護, 使兒童學習知識和技能;同伴關係則給兒童提供只有在地位平等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的學習技能和交流經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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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三:父母在兒童的同伴交往中究竟應該扮演何種角色?
兒童社會性發展的研究表明, 家長和孩子的同伴交往發生聯繫的方式有很多種, 其中有三種最具影響力。第一種:父母的社會經驗會影響到兒童在同伴關係中
的地位。第二種:父母對兒童在同伴中如何交往有明確的指導。父母指導他們的孩子以適當的方式與他人遊戲、玩耍,並支持維護著兒童與同伴已經形成的人際關係。第三種:父母對孩子的社會生活起管理作用。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是他們意識不到的,是潛移默化的。父母親對兒童的同伴交往插手越多,孩子的社會性發展就越艱難;而那些在與同伴交往過程中,只是偶爾得到適當干預的兒童往往容易形成更強的社會能力。父母的確是作為孩子同伴交往的管理者而存在的,但並不是保護者、救生員,並不意味著什麼都管,什麼都干預,代替孩子解決人際衝突。
其中有三種最具影響力。第一種:父母的社會經驗會影響到兒童在同伴關係中的地位。第二種:父母對兒童在同伴中如何交往有明確的指導。父母指導他們的孩子以適當的方式與他人遊戲、玩耍,並支持維護著兒童與同伴已經形成的人際關係。第三種:父母對孩子的社會生活起管理作用。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是他們意識不到的,是潛移默化的。父母親對兒童的同伴交往插手越多,孩子的社會性發展就越艱難;而那些在與同伴交往過程中,只是偶爾得到適當干預的兒童往往容易形成更強的社會能力。父母的確是作為孩子同伴交往的管理者而存在的,但並不是保護者、救生員,並不意味著什麼都管,什麼都干預,代替孩子解決人際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