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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對待子女要堅持養教並重

養和教不但同等重要, 而且要同時進行。 那種長大了再教育的思想與現代觀念是相違背的。 在子女各個不同的生長階段, 要採用相應的撫養方法和相應的教育內容、教育方式。 子女的發育、養育、教育三者不能同步協調, 對子女的成長也是有害的。

怎樣走出這樣的誤區呢?

我們要堅持養教並重原則。 “養”是指對子女的撫養, “教”是指對子女的教育。 養和教是父母對子女應承擔的雙重責任。 這兩種責任對每一個家庭來說同等重要, 絕不可因某種原因而偏廢。 《三字經》中就有“養不教, 父之過”的古訓, 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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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而不教或教而不嚴是父母的最大失職。 所以, 家長們千萬不要以“孩子小、不懂事”為托詞, 而放鬆對孩子的教育, 不然, 會害了孩子的一生。

(1)要讓孩子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在子女們處在長身體而又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階段, 父母們有義務為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資料, 使他們能正常發育, 健康地生長。 現在, 自己具有撫養的能力, 而故意不履行撫養義務的父母已極少見, 但是, 不知如何撫養才能使子女有一個健康身體者, 卻大有人在。 由於不能科學養育, 使子女身體畸形發展, 常常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2)要讓孩子有一個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文化素質

子女們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文化素質的形成主要靠教育來實現, 其中也包括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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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養為法律所不容, 養而不教, 無論對家庭對社會都是一種罪過。 有的人認為, 只要給孩子吃飽穿暖, 就算盡到了責任, 而不對子女進行家庭教育;也有的人, 經濟條件允許也不讓子女到學校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任務, 這都是養而不教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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