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小吃店裡, 一對母子坐在桌前等著上飯菜。 小男孩看上去4歲左右, 正上幼稚園的年齡。 在等上飯菜的時間裡, 孩子坐不住, 一會兒踢踢桌角;一會兒把凳子當馬騎, 嘴上還說“哢噠哢噠”;一會兒把桌上的一筒衛生筷“嘩啦”一聲全都倒在了桌上;一會兒在店裡跑來跑去, 穿梭不停。
媽媽看在眼裡, 一臉的生氣, 開始不斷地訓孩子:“不要把凳子弄響, 人家有意見的!”“不許玩筷子, 沒聽見嗎?!”“不要亂跑, 規矩點!”
如果留點兒心, 就會發現, 這個媽媽說了十多次帶“不要”這樣的話, 而孩子呢, 卻根本不聽。 媽媽剛剛制止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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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可口的飯菜熱騰騰被端上來, 孩子才被吸引過去, 靜下來吃飯。
分析
在公共場所, 不能妨礙別人、不能喧嘩吵鬧是大家需要遵守的規則, 也是做人的基本社會公德, 對小孩子也一樣。 媽媽或許是怕影響了公共環境, 或許是怕孩子太調皮, 總之希望孩子安靜下來的動機沒有錯。 只是媽媽以教訓、命令的口氣和否定的用詞“不許”“不要”來阻止調皮孩子的行為, 顯得那麼軟弱無力, 效果幾乎等於零。
處於逆反期的孩子, 本來就喜歡和大人對著幹, 你越說不要怎樣, 他越要怎樣, 因為大人傳遞過去的語言資訊中, 他接受的是行為表現評價, 而不是要求本身。 在這個案例中, 媽媽叫孩子不要動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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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正面告訴孩子要怎樣做
因為家長只是用“不”的否定詞告訴他不該怎麼做, 而沒有從正面告訴他該怎麼做。 所以, 媽媽不要用否定詞, 直接告訴他該做什麼, 可以這樣說:“寶貝, 凳子需要安靜, 我們讓它安靜下來吧。 ”“飯店是吃飯的地方, 你看, 那邊叔叔、姐姐們都坐得很好。 人家也在看我們呢。 來, 看看我們倆誰坐得直, 坐得好, 能保持安靜。 ”
及時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年齡小的孩子注意力是很容易轉移的, 媽媽不妨用轉移注意力的方式讓孩子安靜下來。 比如說:“寶貝, 快過來。 媽媽給你講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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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擬人化語言給孩子說
在年幼孩子的眼裡, 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有生命的, 有思想的。 利用這個特點, 媽媽不妨用正面的暗示把孩子的行為引到你希望的方向:“我發現凳子在你的指揮下越來越安靜了, 它是不是很聽你的話, 睡著了?”“哦, 你把筷子從它的家裡搬了出來, 非常不習慣, 我們還是讓它回到自己的家吧!”
聰明的父母, 在制止孩子不當行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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