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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應該區別孩子想要的和需要的

看看孩子到底“需要”什麼, 而不是“想要”什麼, 這對家長很有幫助。 雖然你可能不能控制孩子想要什麼, 但是你可以找出二者之間的不同, 以區別對待。

你有沒有注意到兩三歲的孩子搞不明白“需要”和“想要”有什麼區別?小孩會說:“我需要一個餅乾”或者“我需要看電視”。 他們被那種急迫的感覺攫取, 並認為這種感覺是生理需要――除非家長告訴他們二者的區別, 大多數孩子一直會延續這種想法。

“需要的”包括基本生理上的需求(好比食品、水、空氣), 還有適度的關心、愛☆禁☆撫、智力上和體力上的刺激, 以及鍛煉能力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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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孩子需要的東西應該享有最高優先權, 應該儘快給予滿足。 孩子餓了, 不給吃的, 或者孩子害怕, 不給安撫, 這都不能為孩子建立正確的內在價值觀, 並且也無益于孩子的長期成長。

“想要的”是除了以上範疇之外孩子渴望得到的一切。 可能是想要買的某件東西, 或是想吃的某種食品, 或是讓父母在某件事上聽自己的話。 有些想要的根本不應給予滿足, 比如孩子沒有必要收集電視廣告上所有花裡胡哨的玩具。 而有些想要的東西是合理的, 可以在提出要求的基礎上給予滿足。 比如讓你孩子“掙到”, 至少是“等到”他們心儀的東西, 這樣你給他們一個體驗延遲滿足的機會, 從而他們會更注重內在價值。

有一個方法就是讓孩子寫個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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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想要的東西都寫下來。 在特定的時候, 你可以讓他自己從清單裡挑一樣他想要的禮物。 這樣一來, 孩子不但學著把願望分出輕重緩急, 而且認識到等待是接受禮物的一個必要步驟。

這並不是說家長不能出其不意地給孩子一份清單上的禮物。 尤其是孩子取得了某種特殊成績(成就)之後, 送份禮物(比如帶孩子去個與眾不同的地方玩一趟)能讓家長和孩子共同分享喜悅。

如果孩子想要的東西與某種責任相關, 那通融一下也並不過分。 比如他放學之後, 或是在假期裡打工, 家長不妨讓他用用你的車。

區分“想要的”和“需要的”是家長的責任。 在這個過程中, 關鍵的一步是家長自己要清楚二者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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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利用每個機會把這個資訊傳遞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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