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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應該培養孩子履行諾言的習慣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相互承諾也應像與成人的交往一樣認真對待, 它不僅是與孩子交流的一種合理形式, 也是培養孩子健康人格的一種教育手段。 當孩子認識到自己答應了的事情就必須做到時, 便有了責任感, 從而督促他們學會履行責任, 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

那麼, 作為父母怎樣才能正確地向孩子許諾, 在孩子心目中樹立起言而有信的榜樣呢? 專家們建議父母, 許諾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尊重孩子, 做到言而有信

父母要尊重孩子, 不要以為孩子年齡小、不懂事, 對孩子許下的諾言就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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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能否兌現都不在意。 在孩子的眼裡, 守信用是最重要的。 孩子有時會抱怨說大人說話不算數, 只是因為他們希望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

把握許諾的次數

許諾應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逐漸減少。 因為年齡小的孩子, 控制能力差, 許諾可以多些,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 有較好的自控能力, 許諾次數可以逐漸減少。

不可胡亂許諾

父母的承諾必須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起到正面教育的作用。 不在孩子面前誇口, 胡亂許諾。 承諾太多而又不能兌現, 使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大大降低。 還要提醒父母的是, 如果孩子提出一些不應該提出的要求, 這時父母要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即要把握一個“度”, 要清楚地告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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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還是不可以。 這樣就會讓孩子漸漸懂得在生活中還有“可以”、“不許”、“應該”等一些概念, 是非分明, 才能促進孩子心理健康發展。

應增加精神許諾的比重

許諾包括物質許諾和精神許諾。 適當的物質許諾是可行的, 但不能過度, 否則會滋長孩子虛榮、自私等不良習性。 可儘量多地使許諾與有意義的活動相連, 如許諾給孩子買書籍, 帶孩子去看畫展、旅遊等, 既能調動孩子做事的積極性, 又能豐富孩子的精神世界, 開闊孩子的視野。

積極應對諾言不能兌現的結果

當父母因為工作等原因影響了諾言的兌現, 孩子感到失望、委屈時, 父母不可強迫孩子接受許諾不能兌現的結果。 應主動而誠懇地向孩子道歉, 把不能兌現的原因跟孩子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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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孩子的理解和原諒, 並在以後尋找適當的機會兌現自己沒有實現的諾言。 即使孩子暫時無法諒解, 也不能用呵斥、教訓的方式對待孩子, 應該允許孩子發牢騷、表示不滿。 有時, 孩子只是因為已經把事情講給同學朋友, 怕沒有面子而生氣, 只是一時的言行過激。 美國兒童心理學家羅達?鄧尼說過:“父母錯了, 或違背自己許下的諾言時, 如果能向孩子說一聲對不起, 可以幫助孩子建立自尊, 同時能培養孩子尊重人的習慣。 ”

所以, 父母對孩子必須言而有信、以誠相待, 這樣, 孩子才會對父母產生充分的信任感, 也才願意把自己的心裡話告訴父母。 父母是孩子的鏡子, 也是孩子模仿的物件, 也只有說話算話的父母才能在子女心目中樹立起威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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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避免因孩子說謊而頭疼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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