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家長, 首先就要意識到, 愛護和尊重兒童的身體, 不僅是自然的親情所致, 而且也是對兒童生命權和人格尊嚴權的維護和尊重。 在封建社會, 人的身體的秘密是與壓抑人的個性的封建道德聯繫在一起的。 隨著社會的文明和進步, 人的個性發展和尊嚴成為人的基本權利之一, 因此, 作為人格權利的重要的組成部分, 人的身體的尊嚴和秘密是公民和兒童的基本人權, 也可稱為“個人的私人生活權利”。 聯合國195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宣言》對這一點做了明確規定, 它指出“通過法律及其他手段, 使兒童能夠在健全而正常的養育及自由與尊嚴的狀態下獲得身體的、智慧的、道德的、精神的和社會性的發展的機會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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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介紹, 兒童的身體自由和尊嚴是兒童的神聖權利。 當然, 我們不能確定兒童是從什麼時候起意識到自己的身體自由和尊嚴的需要的, 但一旦他們表示出這種需要, 家長或其他成人應該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不要感到困惑和不解, 甚至由於感到被疏遠或因孩子不再乖乖聽話而憤怒。 孩子可能會這樣說:“我要關上門自己洗澡。 ”“我願意自己呆一會兒, 別煩我。 ”“我的曰記淮也不能看。 ”“我再也不穿背心了。 ”
當兒童隨著身體的成長和成熟, 自覺提出維護身體的秘密及自由和尊嚴時, 家長應該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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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關於個人身體自由和尊嚴的需求是不分性別的, 而在成人的習俗和觀念中, 卻是男女有別的。 例如, 許多父母會讓不到2歲的女孩穿上封襠褲, 卻允許同齡男孩穿開襠褲, 甚至以扒男孩的褲子為樂。 此外, 許多成人不理解兒童關於身體自由和尊嚴的需要存在個體差異。 有個問題是:一位8歲多的女孩當著眾人的面換內衣, 這合適嗎?我以為兒童在正常的生長和發展過程中, 是會逐漸習得社會的“知恥”、“害羞”和維護自己身體自由和尊嚴的, 只是由於環境等方面的差異, 每個孩子學會“害羞”和意識到身體秘密的年齡不盡相同。 家長和其他成年人不必過早和過分緊張地灌輸“害羞”甚至“丟人”的觀念。 在孩子沒有意識到這些需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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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在教會兒童維護自己身體自由和尊嚴的權利時, 還應教會兒童尊重他人身體自由和尊嚴的權利, 包括尊重父母和其他親人身體的自由和秘密, 這包括進父母的臥室要敲門, 不隨便翻父母的東西等。
育嬰專家提醒, 維護身體的秘密, 是兒童維護自己身體的自由和尊嚴的權利, 這種權利是不分性別的, 家長和成人一定要給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