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家長應該注意對孩子的獎懲方式

父母有責任教導孩子什麼事可以做, 什麼事不可以做。 因為孩子的辨別能力未完全成熟, 對是非還不能清楚認識, 所以父母必須要從旁協助。 當孩子做了錯事, 父母必須有所行動, 讓孩子知道錯誤, 以此阻止他繼續犯錯。

多數父母都會採用懲罰。 現代的教育觀念, 懲罰是不受鼓勵的, 尤其是過分的體罰。 但是完全摒棄懲罰是否適宜?為了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適當的懲罰是必須的。

相反地, 同樣要令孩子知道他做對了某一件事, 只要是孩子找對了方向, 就要鼓勵他向這方面繼續發展。 每個人都喜歡被稱讚,

Advertisiment
因為稱讚會起鼓勵作用。 父母最常用的方法, 就是用實物獎賞孩子。 獎賞在一定程度上有鼓勵作用, 有時候確實需要對孩子有些表示, 可是過分的獎賞, 並不是教育的正途。

有些孩子不想吃飯, 家長可能就會說:“你把飯吃完, 媽媽給比霜淇淋。 ”或者是答應帶孩子玩具, 這種方法似乎有效, 但是卻沒有長久的意義。 其實用獎賞刺激孩子, 就與懲罰一樣, 只有暫時的效用, 一旦沒有了這些刺激, 孩子又會恢復原狀, 就長遠來說, 並不是可行的方法。 孩子為了得到某一樣東西所以與父母合作, 如果那件事物並不吸引, 則未必可以令人聽從你的指示。 況且, 這種做法, 會養成孩子的功利主義, 有利益的事才做, 沒有利益則不做。

Advertisiment
更深入一層來看, 孩子做事並不是出自真心, 只為了得到某一樣東西, 追求物質的心態較服從的信念強烈。 更糟的是, 孩子知道這是一種交換條件, 這種觀念會逐漸植根在孩子腦中, 影響著孩子以後待人處世的態度。 獎賞與懲罰, 適當地配合運用, 可以發揮引導作用, 但要記住, 兩者都不是教育的最終手段, 而孩子的對錯更不應以懲罰和獎賞為最後判決的方式。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