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孩子包辦一切,
而是做一半、留一半,
給孩子提供接近勞動者和適當參與勞動的機會,
是培養和訓練孩子自我服務能力的有效途徑。
做的那一半,
是家長給孩子樹樣板、指明的方向,
是引導性的示範;留下的那一半,
是培養孩子自立、勤勞的機會,
是良好生活習慣形成的過程。
這個方法的成功之處在于巧妙利用了孩子的心理,
並在教育上加進了啟迪與示範的色彩,
不是強迫他們去做什麼,
而是積極引導他們要去做,
因此,
“要我做”也轉成了“我要做”,
其效果自然更勝一籌。
去朋友家串門,
正碰上朋友的孩子雙腳沾滿泥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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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面玩回來。
朋友在為孩子換鞋襪時,
只給孩子穿上一隻鞋、一隻襪子後就走開了。
見我很詫異,
朋友解釋說,
這是他創造的家庭勞動教育法。
就是不管做什麼事情,
只為孩子做一半,
另一半則由孩子獨立完成。
譬如,
孩子的鞋髒了,
就手把手教孩子擦亮一隻鞋,
另一隻鞋交給他自己動手擦乾淨;孩子洗手時,
只給他洗一隻手,
另一隻手他自己去洗,
因為這樣可以迫使孩子為了兩隻鞋一樣亮,
兩隻手一樣乾淨,
而自己動手將另一隻鞋也擦亮,
另一隻手也洗乾淨。
朋友的這種跟催教育,
頗有“授人以魚,
不若授人以漁”之同工異曲之妙,
值得家長們借鑒。
因為目前很多家庭存在孩子勞動時間不多、父母包辦一切或不恰當地進行勞動教育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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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難看到,
一些不動腦筋的父母,
在教育孩子問題上總是過於簡單或粗暴,
要麼不停地嘮叨,
實在不見效便來“棍棒教育”,
要麼就束縛孩子的雙手,
不給孩子任何自己動手的機會。
從而使孩子失去了應有的創造力,
個性和人格的發展亦得不到完善,
這樣的孩子,
生活自理能力得不到提高,
獨立意識也得不到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