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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永遠不是孩子的老師

前段時間, 有一本書特別火, 叫做《好媽媽勝過好老師》。 我覺得這個書名不合適, 因為家長和老師各自的功能不一樣, 根本沒法放在一起比較。 對於幼兒來說, 家長的功能, 側重親子之間的互動與陪伴, 比較隨意;老師的功能, 側重示範和訓練, 比較系統, 目的性更強。 家長和老師的關係是相輔相成。 家長永遠不是孩子的老師。 即使家長的職業是老師, 下班回家後, 她也只能做家長。

但是我發現, 有些家長真的把自己當成了孩子的老師, 甚至是“訓導員”。 她們沒事就拿著卡片教孩子, 幾個媽媽湊在一起炫耀:“我的孩子才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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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能認多少字, 背多少首唐詩……”把孩子送到幼稚園後, 媽媽經常問孩子:“老師都教你什麼啦?”當知道老師只是帶孩子玩時, 就會顯得很焦慮, 覺得老師不負責任, 為什麼不教孩子有用的東西呢。 可是, 即使孩子把三字經倒背如流, 又有什麼用呢?最厲害的, 也不過上電視做個才藝表演而已。

其實, 幼稚園最大的作用就是提供一個有局限的小型社會, 在受保護的條件下, 讓孩子短暫離開父母的視線, 在群體生活中體驗規則約束的作用, 漸漸放棄自我中心, 學會和人相處。 好的幼稚園會配合孩子成長教育的需要, 透過特別設計的環境、目標性的課程和體驗活動, 提供給孩子深廣學習和能力培養。 所以, 上幼稚園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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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 孩子在幼稚園裡得到的能力只有3個:學習能力、動手能力和心理素質。 具備這3種能力, 孩子才能夠與小學的學習銜接好。 這也是孩子在6歲之前必須完成的任務。 這3種能力都很重要, 因為時間的關係, 我重點講一下學習能力。

學習能力要建立在體驗的基礎上。 孩子體驗之後有感受, 他才會真的學到東西。 有一次, 我去一所幼稚園做講座, 特意問園長:“你們有沒有一小片園地種東西?”園長說有, 然後帶我去看。 很小的一塊地, 種了柿子、茄子、辣椒等不同種類的蔬菜。 我覺得這樣的幼稚園就很好。 孩子親眼看見柿子怎麼慢慢長出來, 結出果實, 會覺得生命的過程特別神奇, 柿子在他腦海裡是活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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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幼稚園老師為了讓孩子擁有體驗, 帶著孩子做各種活動, 因為孩子每完成一個活動, 就是擁有一種體驗。 有些家長不理解, 會認為這個過程是浪費時間。

那麼, 家長要怎麼幫孩子提高學習能力呢?其實很簡單, 就是玩。 帶孩子到大自然觀察事物, 和他玩各種遊戲、陪他畫畫、做手工、閱讀繪本等等。 “玩”最重要的是讓孩子參與進來。 舉個例子, 家長可以陪孩子玩動物卡片的遊戲。 媽媽收集帶有動物圖案的雜誌、繪本、明信片、照片等, 然後問孩子:“這是老虎嗎?”孩子如果答得對, 就肯定一下。 媽媽把帶有老虎的圖片剪下來, 孩子幫忙塗膠水、貼圖片。 媽媽在圖片旁邊寫上“老虎”兩個字。 孩子不會寫, 但是他因為有參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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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覺得寫字很好玩, 甚至讓媽媽抓著他的手一起寫。 老虎的名稱、有幾個腳、尾巴長還是短, 家長沒有教, 但是孩子在玩的過程中全都學會了。

在學習能力中, 有一項重要的內容叫做規則意識, 這是通過幼稚園訓練獲得的。 有些家長找到幼稚園老師說:“我的孩子不想睡午覺, 為什麼非得逼他呢?”幼稚園為什麼要設置睡午覺這個內容呢?其實是為了訓練孩子的規則意識。 孩子通過這樣的訓練, 能夠明白什麼事情可以做, 什麼事情不能做。 所以, 破壞幼稚園的規則訓練, 其實就是阻礙孩子的成長。 要知道, 孩子是必須要融入社會的。 幼稚園的規則, 是通過長期實踐而建立的。 培養規則意識, 孩子的人際互動才能很好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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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對於不願睡午覺的孩子, 家長可以告訴他:“寶寶, 你可以在床上安靜地躺一會兒。 ”而不是去抱怨幼稚園的規定太死板。

家長必須做的4件事

1. 給孩子創造一個安全而寬鬆的成長環境:提供足夠的時間和空間, 讓孩子做自己的主人, 這是原則;

2. 引導孩子去做該做、能做、可做、可學的事:少談空理論, 別總是對孩子指手畫腳地教訓, 這是策略;

3. 疼愛孩子, 就要為他的成長設想, 讓孩子嘗試做事:讓孩子動手動腦, 別總是替他做, 或不讓他做, 這是智慧;

4. 多肯定孩子的努力過程, 別總是關注成果:避免無原則的表揚誇耀或批評打擊, 這是心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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