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自己小的時候, 爸爸媽媽沒有主動給我送過什麼禮物, 因為那時候實在是太窮了。
我想要的時候, 那規矩那條件, 讓二十多年後的我想起來都還沉甸甸的。 父母說:不是不給你買, 是因為你沒有考到雙百, 等下回吧。 有一回我真的考了雙百, 但他們卻沒有遵守諾言。 父母可能認為, 不就是一個鉛筆盒嗎?他們不知道, 這個鉛筆盒是一個孩子的願望和努力, 是家長的誠信。
買玩具講條件, 我覺得父母應該儘量避免或減少這種行為, 畢竟玩具的主要作用還是讓孩子開開心心地生活, 它不應該被當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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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害怕不講條件會放縱孩子, 那也應該盡可能有些長遠目標引導孩子, 盡可能寓教於樂。 以前我曾經為兒子買過一輛遙控車, 玩了不到一周就摔壞了。 半年後, 兒子在商店裡看見一輛遙控車, 又吵著要買, 我說可以呀, 不過費用的一半要用你的壓歲錢付。 後來, 這輛車他玩得特別小心, 有時候我在玩的時候不小心撞了牆, 他會很心疼地把遙控器奪回去。 孩子從此養成了愛惜東西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