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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給孩子選書是要有用還是有趣?

唯讀“有趣”的書--這是我家兒子閱讀喜好的最大特點。

像很多父母一樣, 我希望兒子多讀一點“有用”的書。 然而那些在我看來“有用”的書, 如果恰巧被兒子認為是“有趣”的, 那麼, 他會興致盎然。 如果, 那些書被兒子判定為“無趣”, 那麼不管在我眼裡多麼“有用”, 他一概將它們打入冷宮。

兒子認為“有趣”的書有兩類:一類是風趣幽默、出人意料的書。 比如《克裡克塔》、《挖鼻孔的大英雄》、《花格子大象艾瑪》等。 這些故事常常顛覆了我們平常對一些動物的刻板印象, 比如說蛇是可怕的, 狼是很壞的;或是學會自嘲, 學會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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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花格子大象艾瑪, 打破平淡沉悶的慣性☆禁☆生☆禁☆活。 另一類是富於幻想的書。 比如《劍橋少兒百科》、《動物百科》、《神奇校車系列》等。

對於他認為“有趣”的書, 他可以百讀不厭。 我曾與不少媽媽私下交流, 才發現這幾乎是每個孩子的“通病”, 有一位媽媽曾經告訴我, 他兒子重複閱讀的最高次數達到20之多!

在經歷了一段時間摸索與反思之後, 我調整了選書的標準。 不再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場和認識水準上選擇童書, 而是以孩子的興趣為出發點, 因為我開始明白, 只有“有趣”, 才能讓孩子實現閱讀活動;只有實現了閱讀活動, 才能對他有所幫助, 並起到作用。 否則, 縱然有美好的願望, 也都是枉然。

儘管如此, 對於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來講, 我認為還不可以完全放任孩子去書店或圖書館自己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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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閱讀喜好還必須加以適度的引導, 否則就是動畫片的文本化, 或者某種程度的低智化。

那麼如何能讓閱讀既“有趣”, 又“有用”呢?我家的做法是, 由家長把握大方向, 在家長普選的基礎上, 讓孩子從中挑選他喜愛的書, 這樣就既保證了圖書的品質, 又滿足了孩子對閱讀趣味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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