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家長要學會尊重孩子隱私權

未成年人雖然年齡小, 心理、生理上都不夠成熟, 但他們也有“隱私”, 專家表示, 家長要學會尊重他們的隱私權。 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 為了孩子的學習、成長, 難免會涉及孩子的一些隱私, 但許多父母往往只強調自己的權利, 而忽略未成年人的權利, 以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為由, 有意無意之中侵犯孩子隱私權的情況時有發生。

專家介紹說, 只有兩種情況, 可以不經未成年人同意拆開、查看他的信件、日記、電郵:一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進行檢查;二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

Advertisiment

關穎表示, 這個規定也意味著, 即使是孩子的父母, 對10周歲以上孩子的信件、日記、電郵等也不得開拆、查閱。 如果對具有行為能力的孩子的信件等私拆、隱匿, 毀棄, 就是侵犯了孩子的隱私權, 很有可能刺傷孩子的自尊心, 影響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 甚至會使關係惡化, 造成許多不良後果。

專家表示, 保護孩子的隱私權與對孩子的監護、教育並不矛盾, 如果父母多掌握一些瞭解孩子和與孩子溝通的辦法, 就沒有必要一定要通過窺探、披露孩子的隱私去瞭解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