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魯寫作文最大的問題是不認真。 他考試比平時寫得好, 就因為平時的緊張度不夠, 太敷衍。
敷衍就敷衍吧, 我無意去糾正他, 因為我自己就曾經以寫稿為職業(記者), 必須完成佈置的“作文”。 我知道其中的痛苦, 並最終選擇了主動下崗。
但, 正因為當年我沒有自始至終認真地完成“作文”, 才使得我今天還保持住了寫作的興趣和激情。 對自己並不喜歡的事情傾注太多的精力, 那實際上是浪費生命。
所以, 在寫作文的問題上, 我並不對他嚴格要求, 更不對他精雕細琢, 我只對他自己感興趣並且寫得認真的作文進行指導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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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是一件自由的事, 作家的兒子並不一定非要會寫文章, 非要繼承寫作的衣缽。 當然, 如果他寫得好, 他願意繼承, 我也是很高興傳給他的。
強迫的寫作使人生厭, 而且, 強迫也寫不出有靈性的文章。
附:魯魯的作文
昨天, 我們去水庫飛人基地玩, 看見了一個過自由自在生活的人。
這個人大概有四十多歲, 躺在椅子上, 一副很悠閒的樣子。 我和爸爸就走過去, 問他在幹嗎。 那個人說他要在這裡住兩三天。 我們感到很奇怪, 不知道他在這個野外怎麼住。 原來, 他有輛房車, 裡面可以住人。 我們一下子對那輛房車產生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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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叔叔就把我們帶進車裡, 向我們介紹起來。 在外面看, 這輛車只不過比普通車要大一些, 但一進車裡, 就像進了一間屋子, 根本感覺不到是在車裡。 車裡有很多東西, 有電視, 有沙發, 有床, 有衛生間, 還有廚房。 更令人驚訝的是, 在這輛車裡, 竟然也能洗澡, 而且這輛車還有第二層, 可以睡覺。 這簡直不是一輛車, 而是一個大屋子呀!
我不僅發現他有一輛房車, 還發現他的生活也充滿了樂趣, 譬如說, 我發現他的車底下有一個捕魚用的漁叉, 還有一個撈魚用的漁網, 這兩種東西在普通人的家裡是很少見的, 說明他的生活與眾不同, 有別人感受不到的樂趣。
後來, 媽媽告訴我, 買那輛房車要六十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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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0
(六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