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嬰兒的手腳能自由地活動之後, 就會做出各種各樣的“淘氣”事兒。 對嬰兒來說, 哪一種事情都是相同的, 都是“嘗試”, 大人喜歡與否, 他並不知道。
嬰兒做了大人不喜歡的事, 並非可以放任不管。 如寶寶把手中拿的麵包扔到地上, 就應該讓他意識到這是大人不喜歡的行為。 最初做的時候, 要稍微繃著臉對他說:“幹什麼呢?”過一會兒, 他打算再次扔時, 就要預防性地說:“不可以!”這樣小寶寶就會意識到這樣的事情是媽媽不喜歡的。
當嬰兒停止扔麵包的時候, 要適時表揚他:“真是好孩子。 ”在養育過程中, 最好能讓寶貝早些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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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寶常在吃飯時故意把勺扔到地上讓媽媽撿, 媽媽撿起來給他, 他還扔。 寶寶一邊用“媽媽生氣了吧”的表情看媽媽的臉, 一邊往地上扔。 這是孩子在做“媽媽沒有真生氣, 什麼樣的行為讓媽媽生氣呢”的測試。 不能給他測試的機會。 從開始的時候就應該讓他看到媽媽的臉是嚴厲的。 為了不給寶寶測試的機會, 撿起勺子後, 就不再遞給他。
生氣的樣子也只有偶爾表現出來才能有效。 如果總是一副生氣的臉色, 孩子會認為媽媽就是那樣的人。 對於寶寶的“淘氣”行為, 嚴厲的制止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