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滿月之後如果有條件的話, 可以帶著孩子去眼科大概查一下, 尤其孩子家長擔心自己的孩子眼睛是否有問題這種情況就更需要早一點去查一下。 這樣有利於及早發現孩子眼睛的狀況及早治療, 不影響孩子的眼和視覺功能及視力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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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應做眼睛檢查
一般嬰幼兒健檢並不包含詳細的眼睛檢查, 寶寶多大該去做檢查呢?建議家長最晚在孩子3歲之前, 應做一次仔細的檢查, 因為大部分弱視的問題可提早獲得改善。 弱視大多是因為眼睛到大腦的中繼站細胞有問題, 視神經到大腦的傳導中樞不成熟, 大腦成熟也有年齡限制, 3歲半至5歲是治療弱視的黃金期。
嬰幼兒的眼睛發展, 在0至3歲發育最快, 3至5歲就漸趨緩慢, 6到10歲就更慢了, 一直到滿10歲眼睛發育成熟;所以會建議在3歲左右做一次徹底的檢查。 如果家長行有餘力, 建議1至1歲半就可以做詳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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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檢查需要點散瞳劑?
由於嬰幼兒的眼睛發育還處於不穩定的狀況, 也沒辦法自己說明是否看得清楚, 就需要用專業的儀器檢測, 在檢查前必須使用散瞳劑。 很多家長對散瞳劑會有疑慮, 擔心傷害寶寶眼睛, 其實散瞳劑是很安全的藥品, 若不以散瞳劑輔助, 無法得出正確的檢查結果, 反而無法查出寶寶眼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