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有個很有名的發展心理學家皮亞傑(JeanPiaget)就指出, 6、7歲以前的孩子是沒有能力瞭解數字的意義的, 因為他們老是會被自己的眼睛所騙。 例如你可以試試看, 在桌上排二列積木, 每一列各有7個, 把積木一個一個對好, 問問5歲的孩子那一列比較多或二列一樣多?
通常他會說一樣多, 接下來你把其中一列拉長, 排得比較散開, 再問一次同樣的問題, 他會說看起來比較長的那一列比較多, 問問他的理由, 「因為它比較長, 所以比較多!」
「我遇過一個孩子, 他甚至把二列都數過一次, 都是數到7, 但是還是堅持長的那列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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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認為, 學會點數東西對數字的學習是沒有必要的。 但是有一點皮亞傑倒是說對了, 數字概念是無法用肉眼看到, 例如看到★★★★★★, 你會在內心形成「6」的概念, 但是6並沒有實體的模樣, 而是來自於這6顆星星實體所形成的關係。 如果孩子還沒有發展到可以瞭解這樣概念的時候, 他就不會瞭解這6顆星星不管排成圓形或三角形, 排成長的或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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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數位概念也很難用語言直接教給孩子, 必須要孩子自己在心裡形成這種關係。 所以, 即使他會念數字到100, 也不表示他知道100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