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 1歲左右的寶寶就會出現攻擊性行為, 原因往往是為了爭搶玩具、毛巾或座位等。 隨著年齡增長, 攻擊性行為會越來越頻繁, 到4歲達到最高峰, 然後隨著積極的引導而逐漸減少。 不過, 幼兒的攻擊性行為基本上都是“就事論事”, 很少進行有針對性的人身攻擊。
攻擊性行為的產生受很多因素的影響, 比如:男孩子的攻擊性行為明顯比女孩子多, 強度也要大;
如果孩子的生活範圍、遊戲範圍過於狹小, 就會造成心靈的壓抑, 這種環境下的幼兒容易產生攻擊性行為;
若總是被暴力、武打等電視節目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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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父母對幼兒要求嚴格, 過度追求完美, 超越了其心理承受能力, 這時攻擊性行為就成了一種宣洩方式。
這種訓練的方法有很多種, 比如給孩子講這方面的故事, 重點強化被攻擊一方的心理感受;又如角色扮演遊戲, 與孩子一起創設爭搶的情境進行遊戲, 令其扮演被攻擊的一方。 這種情況下, 孩子更能深刻理解被攻擊者的委屈和痛苦, 從而促使孩子在以後的交往中更加自覺地抑制自己的攻擊性行為。
孩子之間發生的很多衝突, 主要是因為沒有正確的交往技能, 不會用適宜的方式表達自己的願望和要求, 只會簡單地爭搶。 所以在家庭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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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環境嘈雜、狹小、混亂, 玩具不合時宜, 父母要求過於完美等, 都會給孩子的心靈造成負面影響, 這種壓力遠遠超出了孩子的承受能力。 因此, 家長要注意調整家庭的物質環境與精神環境, 為孩子的成長創造寬鬆、自由的空間。
“不會自衛”的形成也有很多因素, 比如:內向溫和的孩子往往不會自衛;
有些家長反復告訴幼兒不要爭搶打鬧, 在與親朋好友的孩子相處中過度強調謙讓等。
當孩子因為被打、被推哭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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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雖然孩子處於被傷害的一方, 但不一定就沒有責任。 待孩子情緒穩定後, 要和孩子仔細談談, 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 如果孩子也有一定的原因, 如溝通技巧不足等, 家長要及時引導孩子。 比如, 發生爭執的原因是自己的孩子拒絕對方的孩子玩他的玩具, 那麼就要引導孩子學會分享、輪流、交換等共同遊戲的技巧, 避免衝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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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兒童“攻擊性行為”十分強烈。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媽媽可以教會孩子如何拒絕他們或如何與他們相處。 比如, 在社區滑滑梯時遇到上述攻擊性行為比較強烈的孩子, 可以讓自己的孩子通過“我要回家吃飯”、“我媽媽等我回家呢, 有時間我們再玩”等方式拒絕與其共同遊戲。 當然, 一般情況下, 這樣的方式不值得提倡, 因為回避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回避並不是解決問題的主要方法, 教會幼兒自衛更加重要。 在幼兒時期, 由於對方的攻擊性行為只是一種簡單的就事論事, 因此自衛的方式也很簡單直接。 比如:在集體活動的時候, 用大的聲音拒絕, 讓對方迫于大家的壓力停止自己的行為;還可以告訴老師、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