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的辦理程式
一、出生證的辦理程式
(一)《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二)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
辦理程式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
Advertisiment
二、出生證日常作用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出生證能夠證明寶寶的一切, 對寶寶非常的重要。
(兼職編輯:夏雪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