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嬰兒喜歡匍匐在床上搖動身體, 有些則喜歡用頭撞打嬰兒床上的柵欄, 幾乎每個嬰兒都會吸吮手指, 不過有些已養成習慣, 甚至咬指頭。 出生後2~3個月, 嬰兒往往會凝視自己的手, 但是有些嬰兒可能延續到6個月以後。
總而言之, 怪癖是指經常做出同一個行動, 雖然怪癖的情況依年齡而不同, 但嚴重時, 就必須考慮背後是否隱藏著什麼問題。
(1)搖晃身體與碰撞頭部的運動
情況嚴重的話, 嬰兒就會遠離最初呼喚母親的目的, 甚至認為和母親毫無關係, 而碰撞頭部、搖晃身體, 形成一種怪癖。
到了這個程度可以說是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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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對吸吮手指的怪癖
吸吮手指是嬰兒最常見的怪癖。
吸吮手指在未滿周歲前, 可說是正常的現象。 隨著身體的發育, 興趣的轉移, 自然就會消失。 但是不要把這種情形延續到周歲以後, 應抽出時間陪嬰兒遊戲。
(3)咬的怪癖
開始長牙的時候, 嬰兒非常喜歡咬東西, 這是生理上的現象, 不久就會消失。 如果年齡增長後, 還留有此種情形的話, 就很困擾, 在幼稚園經常可以看到這種情形, 當小孩想引起成人的注意, 或欲望得不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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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儘量擴充小孩的活動範圍, 充當其玩伴, 當他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時, 能進一步的揣摸他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