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稚園的設施是否安全
在選擇幼稚園, 或者送孩子去幼稚園時, 家長們就應該先檢查幼稚園本身硬體設施是否存在安全的隱患, 我們對幼稚園裡裡外外進行一次徹底掃描。
熱水瓶或者飲水機要放在幼兒不能碰到的地方。
活動室內的活動器材和工具是否整理整潔, 使用之後的剪刀或者刀片有否及時收藏好。 蚊蠅藥、消毒液沒存放好, 可能幼兒就會拿來玩。
教室, 特別是樓上的教室的窗子是否裝欄杆了。
觀察一下送飯菜的路是不是小朋友經常玩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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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的電源插頭不能太低了, 觀察電線是否老化。 一般幼稚園的電源插頭都會設在一米五以上。
建築物轉角處及傢俱棱角是否很尖硬, 這樣孩子容易被磕傷。
課桌椅上的釘子是否鬆動脫落, 沒有及時修理。
除了這些“看得見”的危險, 在幼兒的活動中, 還有更多“看不見”的不安全因素。
2、看護是否盡職盡責
幼兒午睡時, 教師擅自離開或打瞌睡或幹私活, 老師經常都會在幼兒午睡時“開小差”。 這樣使得幼兒在午睡時發生的窒息或跌落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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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的大門沒有及時關, 門衛看管不嚴格, 幼兒私自跑出幼稚園。
幼稚園管理不嚴, 讓陌生人接走幼兒。 要觀察是否有門衛值班, 以及門衛對陌生人的處理方法。 幼稚園應當做到了不見卡不放人, 有特殊情況須拿來接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
幼稚園的教職工被聘用、幼兒入園時是否經過嚴格體檢;
教師胸前戴了別針或指甲留得太長。 有的教師愛漂亮, 卻沒考慮到這會不會紮傷幼兒。
女孩身上的裝飾物(如手鏈上的小鈴鐺之類的東西)易入口鼻耳。 一位媽媽發現女兒回家一直哭耳朵痛, 結果帶到醫院檢查, 有一粒小珠子在耳朵裡。 原來是幼稚園裡另一個小朋友將衣服上的珠子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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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將幼兒落在已開消毒燈的寢室裡。 保育員為了趕時間沒有檢查寢室裡是否還有人, 就開了消毒燈。
3、食品安全
食堂工作人員是否專業, 每天的飯菜是否進行48小時留樣。
園內的消防設施是否齊全, 教職工是否經過消防設施的培訓。
4、意外傷害
活動時運動器械傷害。 隨著托幼機構環境的不斷改善, 兒童戶外活動逐漸增加, 活動場所面積逐漸增大, 戶外活動場所中, 大型玩具的造型新穎、色彩鮮豔、玩法有趣, 使活動時興奮忘形、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的兒童極易發生意外傷害, 因此大型玩具場所發生意外傷害的幾率明顯高於其他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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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前老師未檢查運動器械及活動場地的平整和場地有無不安全障礙物。
活動前老師未檢查幼兒的衣著、鞋帶。
每次活動前後及老師交接班時沒有及時清點幼兒人數, 孩子單獨活動時遇到危險情況沒有辦法及時尋求説明。
5、3種不安全言行
孩子是父母的心肝寶貝, 做父母的都想盡力去保護他們。 可是, 有時候愛子心切, 也容易讓家長走入誤區, 反而對孩子不利。
(1)“有人打你, 你一定要打他, 不然他就會老欺負你。 ”
擔心孩子在幼稚園裡被欺負, 有的家長會對孩子說這樣的話, 認為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 其實, 這麼小的孩子不存在誰欺負誰, 他可能會因為喜歡你而推你一把、拍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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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這麼大的孩子, 應該能自己回家了
一個孩子在幼稚園放學時, 因為沒看見爺爺, 自己跑回家去了。 弄得幼稚園和家長虛驚一場。 而他的理由是:“爸爸說我都上大班了, 應該自己回家了!”可見, 家長不經意的話語, 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行為模式。
(3)不能把孩子得病的事告訴幼稚園, 不然孩子入不了園
如果孩子有什麼既往病史, 一定要讓老師知道。 有的父母怕幼稚園不收孩子, 刻意隱瞞孩子的病情, 這是很大的安全隱患。 一旦孩子發生緊急情況,老師有可能因為不瞭解情況而無法很快做出正確判斷,使孩子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有針對性的治療。
一旦孩子發生緊急情況,老師有可能因為不瞭解情況而無法很快做出正確判斷,使孩子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有針對性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