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在2-3歲被送到幼稚園就要同時經歷“自我意識發展”以及“和媽媽分離”的兩大成長門檻, 這時候內心產生的衝突更明顯, 焦慮指數也跟高, 對寶寶、對家長都是巨大的挑戰。 因此, 建議有條件的家庭儘量讓寶寶在家裡度過2-3歲這個人生第一個叛逆期, 到了三歲半左右, 寶寶度過了叛逆期, 自我意識有了一定的發展, 和媽媽的親子關係也更親密後, 再把寶寶送到幼稚園就會更加順利些哦。
寶寶正處於人生第一個叛逆期, 自我意識也逐漸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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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送寶寶上幼稚園這件事對媽媽來講, 如果已經確定下來, 就算是寶寶必須做和應該做的一件事, 沒有很大的彈性空間。 當你強行要送寶寶入園時, 肯定會引起寶寶更強烈的反抗, 然後, 媽媽和寶寶整個叛逆期的矛盾焦點便集中在寶寶不上幼稚園這件事情上。 其產生的結果就會是以下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 媽媽如果太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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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情況是寶寶面對媽媽的強勢要求, 在“控制和反控制”這場戰爭中一直處於劣勢, 心中的自我發展意識一直得不到滿足, 積累越來越多的憤怒, 從而在和父母的親子關係中一直成仙女一種對抗的狀態, 寶寶和父母之間的感情出現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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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寶寶上幼稚園這件事, 家長都不必太著急, 也不用擔心寶寶會輸在起跑線上。 每一個孩子都有自己的成長步伐, 若想要揠苗助長只會起反效果。 況且, 孩子的人生更多是受父母教育影響, 晚上一兩年幼稚園對寶寶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