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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情緒情感有哪些?情緒和情感是以人的需要為媒介的一種心理活動,
也是對客觀事物的一種反應。
嬰兒的生活經歷短,
可能尚不足以形成情感,
但是以後的情感形成卻有賴於現在的情緒體驗。
那麼,
寶寶情緒情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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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本身是種比較短暫的狀態,
比如說有滿足自身組要而引起的高興、滿足、歡暢、愉快等;也有違背自身意願而引起的否定的態度,
哀怨、煩惱、絕望、憤怒、憂愁和憎恨等。
情感則指的是這種反應的穩定與否、持續的態度反映等等,
比如說義務感、美感、責任感和道德觀等。
情緒反映則是因戈爾適應生存的一種手段,
新生兒有的情緒表現有很多。
像是吃飽就變得安靜,
饑餓或者不適就會哭鬧等等。
而嬰兒的情緒和情感的發展過程,
也是有自己的特徵的:
2-3個月的時候,
吃飽或者睡好之後都會笑;有人逗她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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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會全身都感覺很活躍;5-6個月的時候對新鮮玩具都會有欣快或者躍躍欲試的感覺;6-7個月的時候,
就會開始對父母產生依賴感,
並且對陌生人開始有怯生情緒;8-10個月的時候,
對於分離就會有焦慮的情緒,
而且會越來越的強;12-16個月的時候,
分離的情緒就可以達到高峰;18個月之後,
這種情緒才會逐漸的開始減弱。
1-2歲的時候,
嬰兒已經開始有鮮明的個性情緒,
比如說害怕、快樂、高興和厭惡。
而且這種情緒的表現是短促或者是爆發性的,
同時也會很容易從一種情緒迅速轉變到另一種。
舉個例子,
小朋友對媽媽抱別人會表現出嫉妒,
但是當收到責罰的時候有會表現出由衷的同情。
3-4歲的時候,
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
情緒就會逐步的變得穩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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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相對的隨著活動空間的擴大和自我意識的增強,
一些不切實際額的需要就很可能得不到滿足,
進而會產生憤怒、恐懼和嫉妒等不良的情緒體驗。
比如說,
3歲的時候會對黑暗、雷電和動物產生恐懼。
只是隨著年齡的增長,
恐懼的情緒會逐漸的減少,
而憤怒的情緒很有可能會逐漸的增長。
孩子通過憤怒來達到某種情緒,
或者是試圖引起別人的注意等等,
都只是一種憤怒或者不滿的情緒的表露方式。
嬰兒的情緒情感特徵雖然在年齡還小的時候是沒有形成的,
但是他所經歷的很多情緒體驗都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所以爸爸媽媽們一定要給孩子良好的情緒體驗,
這樣才有助於他們的情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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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寬鬆和諧的家庭情感氛圍,
是幫助幼兒形成初步使緒調控能力的重要保證
家庭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聯繫起來的情感共同體,
每個家庭都有其特定的情感氛圍,
表現為家庭內部的一種穩定的、典型的、佔優勢的情緒狀態。
父母是家庭情感氛圍的重要主體和創造者,
在營造氛圍的過程中,
首先必須要處理好父母之間的關係。
“如果想讓孩子長成一個快樂、大度、無畏的人,
那這孩子就需要從周圍的環境中得到溫暖,
而這溫暖只能來自父母的愛情”。
如果父母能互敬互愛,
和睦相處,
善於處理好自己的情緒,
盡可能表現得愉快、喜悅、樂觀向上,
這不僅能使孩子生活在溫馨的家庭氛圍中,
得到關心愛護,
獲得愛和尊重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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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而心情愉快,
產生主動向上的積極情感,
而且也為孩子處理消極情緒提供榜樣,
對孩子學習情緒、理解情緒和處理情緒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這是培養幼兒初步情緒調控能力的前提。
如果父母之間經常爭吵,
家庭關係緊張,
孩子極易產生焦慮不安、自卑、恐懼等不良情緒。
這不僅不利於孩子形成初步的情緒調控能力,
久而久之還會影響到孩子的心理健康。
家庭情感氛圍的另一個構成是親子關係,
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
親子關係是孩子接觸到的第一個人際關係。
親子關係不和諧可能會給幼兒學習情緒帶來意想不到的困難,
甚至會導致其長大成人後情緒控制能力低下。
在大多數家庭生活中,
親子關係具有明顯的不平等性,顯然父母永遠處於主導地位,現實生活中,親子關係的不和諧主要表現為父愛、母愛的扭曲。這種父母之愛極易走極端:一是溺愛,父母對子女過分遷就,孩子易形成以“我”為核心的優越感,形成自私、驕橫、任性等不良性格特徵;二是粗暴之愛,父母不顧孩子的興趣、愛好,要求孩子一味服從家長的意願。這種家庭獨裁可能帶來嚴重後果,情緒方面表現為孩子情緒的壓抑,久而久之,孩子良好的情緒發展受到潛在的阻礙。正常的父母之愛應該是一種理解、尊重、理智之愛。孩子是自己情緒情感的主人,家長要理解和尊重孩子自己的情感需要和情感體驗,父母和子女之間需要的是情感的交流、溝通和應答,而不是“情感的統治”,即家長以強制的手段去監控、阻礙孩子的情緒表達。當孩子鬧情緒時,父母惟有首先控制和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充分尊重和理解孩子表達其情緒的需要,才能撫慰孩子的情緒。在家庭氛圍中,父母要克服自身情緒的不良表達方式,如暴躁、武斷、獨裁以及動輒施以威脅或懲罰,應設法跳出親子關係中因父母與子女的不平等性產生的權力陷阱,認清孩子情緒背後的真正動機,以理智的方式博取孩子的信任,成功地開啟親子溝通的大門。
親子關係具有明顯的不平等性,顯然父母永遠處於主導地位,現實生活中,親子關係的不和諧主要表現為父愛、母愛的扭曲。這種父母之愛極易走極端:一是溺愛,父母對子女過分遷就,孩子易形成以“我”為核心的優越感,形成自私、驕橫、任性等不良性格特徵;二是粗暴之愛,父母不顧孩子的興趣、愛好,要求孩子一味服從家長的意願。這種家庭獨裁可能帶來嚴重後果,情緒方面表現為孩子情緒的壓抑,久而久之,孩子良好的情緒發展受到潛在的阻礙。正常的父母之愛應該是一種理解、尊重、理智之愛。孩子是自己情緒情感的主人,家長要理解和尊重孩子自己的情感需要和情感體驗,父母和子女之間需要的是情感的交流、溝通和應答,而不是“情感的統治”,即家長以強制的手段去監控、阻礙孩子的情緒表達。當孩子鬧情緒時,父母惟有首先控制和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充分尊重和理解孩子表達其情緒的需要,才能撫慰孩子的情緒。在家庭氛圍中,父母要克服自身情緒的不良表達方式,如暴躁、武斷、獨裁以及動輒施以威脅或懲罰,應設法跳出親子關係中因父母與子女的不平等性產生的權力陷阱,認清孩子情緒背後的真正動機,以理智的方式博取孩子的信任,成功地開啟親子溝通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