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我被xx打了。 ”
“她拿了xx的東西不還。 ”
有些孩子太會告狀了, 遇上他們真是受不了!
其實, 孩子“告狀”是一種依賴心理的表現, 不少父母或老師苦於無法制止這種行為, 於是就對愛“告狀”的小孩產生反感。 實際上, 孩子的“告狀”是否應該制止, 主要需看其“告狀”動機。
教育心理學的研究結果顯示, 孩子的告狀動機主要有五種:
1、被別人欺負後, 想尋求大人的保護。
2、檢舉他人, 希望成年人對他的是非判斷做出肯定。
3、追求自我表現, 想從成年人那裡得到肯定的評價。
4、做錯了事項逃避責任, 免受批評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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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嫉妒他人, 企圖利於告狀來貶低別人, 抬高自己。
年少的孩童愛告狀是他們的年齡特徵決定的, 大人對孩子事實求是的告狀要認真對待, 及時予以正確處理。
1、在傾聽“告狀”時要認真, 不要打斷或者斥責孩子, 也不要偏聽偏信, 先要弄清事實真相;如果孩子一時說不清楚, 大人們可用提問的方式引導孩子回想一下發生的事情, 同時父母可以適當地安慰孩子。
2、在瞭解事實後, 大人們應根據具體的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 若是有理的“告狀”, 一定要及時給予肯定, 讓他們養成正確的是非判斷力;若是其他類型告狀, 則通過耐心與孩子溝通, 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為人處世的原則。
3、當自己孩子與別的孩子發生矛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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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於3歲以上的孩子告狀時, 應儘量鼓勵他們自己解決問題, 否則會養成孩子的依賴心理, 還會助長孩子只看別人缺點、不看別人優點、搬弄是非等壞習慣。 孩子學會了處理問題的方法以後, 就不會動不動告狀了, 而且對他將來面對困難、解決問題也有幫助。
5、敷衍甚至不管的態度, 可能會導致一些有危害的事得不到及時的解決, 更會混淆孩子的是非觀, 挫傷孩子的正義感。 但若一味“支持”、“鼓勵”孩子的告狀, 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總是得不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