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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感冒何時需要送醫院治療

感冒有輕有重, 那麼對於媽媽們而言, 到底什麼樣的症狀需要送醫, 什麼樣的症狀可以試驗性地自己處理呢?

這需要區分感冒的輕重。

有人把感冒分為輕中重三型, 我們大略引用如下:

輕型

發熱37~38℃, 伴流涕、噴嚏、鼻塞、頭痛, 有輕度咳嗽、聲嘶、咽痛、輕度扁桃體腫大、充血。 亦有一種叫做“頓挫型”的感染, 症狀較輕, 鼻分泌物不多, 亦無發熱, 多在48小時內自愈。

中型

發熱38~39℃, 伴流涕、噴嚏、鼻塞、頭痛, 有中度咳嗽、聲嘶、咽充血、扁桃體腫大, 全身不適, 食欲減退。

重型

發熱39℃以上, 伴全身不適, 精神差, 食欲不振, 畏寒, 頭痛, 咳嗽及鼻部症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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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聲嘶啞, 咽充血明顯, 扁桃體腫大, 懸雍垂或者扁桃體有斑點狀滲出物, 口腔軟齶部亦有灰白色皰疹或潰瘍, 眼結膜充血、水腫。

(據衛生部1988年標準)

上述劃分並不是絕對的, 也不是為所有的醫家所接受。 我們這裡引用這個劃分, 並不是非要給感冒劃分什麼界限, 而是為了在媽媽們的自我處理和需要嚴格到醫院請醫生診治這兩個行為之間, 劃分一條界限——用上述標準來分, 輕型不需要送醫, 只要根據我們下節要說的原則, 或者其他科普類書籍載明的處理原則來處理, 並密切觀察疾病可能的轉化即可。

中型看起來發熱比較嚴重, 全身不適也比較明顯, 這個是否送醫就沒有統一標準了。 有醫療和用藥經驗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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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我處理, 而這方面比較欠缺的媽媽們, 應該選擇向醫生諮詢或者送醫。

當然, 對於“新手”媽媽可能所有的症狀都需要請兒科醫生説明。 而對於有一些經驗, 特別是經歷過數次寶寶感冒發燒的媽媽, 就能夠簡單鑒別寶寶的感冒到底重不重, 並且能夠對一些症狀進行處理, 有可能碰到重症的病例也能先自己處理一下, 再繼續觀察——症狀緩解, 是處理舉措適當的最好標誌。

不論何時, 只要出現疑似的肺部感染指征(詳見較重呼吸道感染A疊), 或者血尿、喘息(呼氣時高調的類似哨笛聲)等, 或者高熱疑似驚厥前兆, 或者自己不能辨識的症狀、體征, 均應立即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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