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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為啥會“小氣”?

懂得分享, 是一種美德。 如果一個孩子不會分享, 就算守著大堆的玩具和美食, 他也是孤單的, 是不快樂的。 所以引導孩子學會分享是非常重要的。 不過, 分享必須建立在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權利的基礎上。 很多家長經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學會分享, 但是不懂得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 結果是家長越“教育”孩子分享, 孩子就越是不願意和別人分享。

孩子其實是非常願意和別人分享的, 大人們若不懂得孩子的心理, 往往“好心辦壞事”。 周周4歲的時候, 早上出門玩, 外婆拿了一些周周的糖果揣到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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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要帶給小朋友吃。 周周不樂意地說:“我不要給別的小朋友吃。 ”外婆說:“別的小朋友都拿過糖果給你吃的呀, 你也要和別人分享嘛。 ”周周執拗地說:“就是不要給別人吃!”外婆生氣地對我說:“這孩子不懂得分享。 ”

聽到這句話, 周周委屈地哭了起來, 邊哭邊說:“就是不願意給小朋友吃!”外婆惱火地把糖果塞了回去。 我示意外婆停止, 我來處理這件事。

“不懂得分享”, 這個帽子扣得有點大, 有一棒子打死之嫌。 這樣來評價一貫慷慨大方的周周是不客觀、不公允的, 這是外婆有情緒時的表現――情緒不好時, 她評價任何人或事都會帶上主觀偏見, 這在教育孩子上面是個要命的弱點。 我知道周周平時很樂意和別人分享, 這一次表示不願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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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外婆從頭至尾沒有徵詢過她的意見, 而是自作主張把她的糖果帶上欲分給別的小朋友。 周周覺得外婆這樣做沒有尊重她“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 所以她表示反對。

我蹲下來, 眼睛平視著周周說:“你的糖果由你自己支配, 如果你不願意, 你可以不帶出去, 留著自己吃。 這件事由你決定。 ”周周停止了哭泣, 說:“我願意給曉曉吃,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還願意給思思和樂樂吃, 她們都是我的好朋友。 我不願意給不認識的小朋友吃。 ”原來是這樣!我笑著說:“外婆真的弄錯了, 周周是最慷慨大方的, 可願意和小朋友分享了。 ”

事情的結局是:周周帶著一把糖出了門, 先自己吃了幾顆, 然後分給曉曉2顆, 再分給我1顆, 最後還剩下幾顆留給思思和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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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引導“分享”, 如果方式稍有不當, 會“失之毫釐, 差之千里”。

很多家長比周周外婆更甚, 喜歡強迫孩子分享。 一次, 苗苗帶著2本書來到戶外看, 蕊蕊想看其中一本, 苗苗不願意。 苗苗媽勸說苗苗借一本給蕊蕊, 苗苗還是不願意。 苗苗媽說:“你真小氣!你不借給蕊蕊, 蕊蕊下次不會跟你玩了。 ”

還有一次, 苗苗在吃豆腐乾, 分了一包給周周, 另一包給自己。 那天一起玩的還有蕊蕊, 苗苗外婆見苗苗沒有分給蕊蕊, 拿過苗苗手裡的豆腐乾說:“分一點給蕊蕊吃吧。 ”苗苗說:“不行, 我不願意分給蕊蕊。 ”苗苗外婆說:“你又不乖了, 怎麼這麼小氣呢, 蕊蕊是不是你的好朋友?”苗苗哭了, “就是不, 就是不。 ”我上前對苗苗外婆說:“苗苗覺得豆腐乾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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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支配的權利, 她不願意就算了, 不要強迫她。 ”苗苗外婆說:“那哪行呢, 由不得她, 養成這種自私的習慣可不好。 ”說完, 她拆開包裝, 拿出兩片豆腐乾給蕊蕊, 剩下的給苗苗。 苗苗見豆腐乾被撕開了, 大哭不止, 大喊:“就是不要給蕊蕊!蕊蕊不是我的好朋友了……”苗苗外婆說:“你不聽話, 這麼自私!”

那天, 苗苗委屈地哭了好久好久。

面對孩子的不願意分享, 大多數家長的做法是想方設法說服孩子分享, 勸說無效後就給孩子貼上“小氣”“自私”的標籤, 並且“威脅”孩子:“如果不分享, 小朋友就不會跟你玩了”, 或者“你不和別人分享, 那以後別人也不會和你分享了”。 這些話看上去都沒錯, 這樣的做法好像理所當然, 但是造成的後果是:越是教育孩子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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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越發感到不安, 把自己的物品看得牢牢的, 唯恐別人奪走他的物品。 有了這種不安, 孩子就越發不願意和別人分享。 道理很簡單, 換位思考一下就能明白, 假如我們成人屈于某種壓力而被迫與別人分享, 這種違心的“分享”能讓你感到快樂嗎?你會心甘情願地與別人分享嗎?同樣, 孩子只有擁有了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之後, 才會發自內心地樂意跟別人分享。 孩子有權支配屬於他的物品, 要不要和別人分享得由他決定。 如果孩子不願意和別人分享自己的物品, 我們不能勸說或者暗示孩子, 更不能強迫孩子。

經過長期的觀察, 我發現被強迫分享的孩子也會強迫別人與他分享。 事實上, 那些喜歡搶奪別人物品的孩子,大多數曾經被大人強迫和別人分享過。津津就是這樣,經常被媽媽強迫與別人分享。有一次,津津在騎單車,西西想玩,津津不願意。津津媽讓他借給西西玩。津津不願意,但是架不住媽媽的勸說,最後還是向媽媽妥協了。沒多久,津津轉過頭去搶西西的玩具……在孩子看來,自己的東西可以被強迫分享,就意味著他也可以強迫別人和他分享。

那我們怎樣引導孩子學會分享呢?關於“分享”,我給周周的規則就是本文開頭所說的規則:對自己的物品有支配的權利,別人的物品要經允許後才能拿,公共的物品先到先得,後來者等待。在2歲以前,周周是不會分享的,因為那時她還沒有“你的”“我的”“別人的”概念,只要是她喜歡的東西,她都認為她可以拿。如果孩子連“你我他的”都分不清,他會覺得任何他喜歡的東西都是他可以拿的,根本不懂分享是什麼意思,在這時候去和孩子談分享,無異於對牛彈琴。

那時候,只要別人碰她喜歡的東西,她就會跑過去推開別人,大聲尖叫以示抗議!有一次,曉曉在我們家住,褲子尿濕了,沒有備用的,想借周周的穿,周周不肯,我們只好作罷,把曉曉的褲子用吹風機吹幹了再換。有一段時間,周周在戶外玩秋千,兩個秋千,她居然要玩一個,占一個,空著的那個秋千也不准別人玩。我知道這是由於她不能區分自己的、別人的東西造成的,她認為這個秋千就是她自己的。

我們家的東西都得厘清權屬,哪樣是周周的,哪樣是爸爸的,哪樣是媽媽的,哪樣是公共的。自己的東西由自己做主支配,誰都不能干涉;公共的東西按先後順序輪流使用。凡是屬於周周的物品,比如衣服、書、玩具、食物、顏料、筆等,都由周周支配,我們從來不擅作主張將她的物品借給或者送給別人。如果小朋友想借用周周的物品,來徵求我們的意見,我們就對小朋友說,這個是周周的,你得問她。如果她不願意分享,我們尊重她的決定,不會勸說或暗示她與別人分享。我們不會給她貼上“小氣”的標籤,偶爾有旁人在周周不願意分享的時候,開玩笑似的說周周“小氣”,我們都會耐心地替周周解釋,消除旁人善意但不當的“逗”對周周的負面影響。

2歲半以後,周周非常樂於和別人分享她的東西,不管是吃的還是玩的。但是前提必須是別人先問過她,或者她主動與別人分享。由於我們尊重她對自己物品的支配權,所以她也尊重他人的支配權,想借用別人的物品時必定先徵詢別人的意見,不會擅自拿別人的東西,更不會搶同伴的玩具、食物之類的。

那些被成人冠以“小氣”之名的孩子,尤其是被強迫分享的孩子,或許有一天真的會變得小氣,徹頭徹尾不願意分享了。到那時,家長可能會感到非常納悶:我沒少教育孩子和別人分享,怎麼會這樣?其實這不是孩子的錯,實在是成人沒有好好尊重他們,把他們逼向了“小氣”。

重點提示:

如果一個孩子不會分享,就算守著大堆的玩具和美食,他也是孤單的,是不快樂的。

很多家長經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學會分享,但是不懂得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分享必須建立在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權利的基礎上。

孩子只有擁有了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之後,才會發自內心地樂意跟別人分享。孩子有權支配屬於他的物品,要不要和別人分享得由他決定。

如果沒有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那越是教育孩子分享,他會越發感到不安,把自己的物品看得牢牢的,唯恐別人奪走他的物品。

如果孩子連“你我他的”都分不清,他會覺得任何他喜歡的東西都是他可以拿的,根本不懂分享是什麼意思,在這時候去和孩子談分享,無異於對牛彈琴。

那些喜歡搶奪別人物品的孩子,大多數曾經被大人強迫和別人分享過。津津就是這樣,經常被媽媽強迫與別人分享。有一次,津津在騎單車,西西想玩,津津不願意。津津媽讓他借給西西玩。津津不願意,但是架不住媽媽的勸說,最後還是向媽媽妥協了。沒多久,津津轉過頭去搶西西的玩具……在孩子看來,自己的東西可以被強迫分享,就意味著他也可以強迫別人和他分享。

那我們怎樣引導孩子學會分享呢?關於“分享”,我給周周的規則就是本文開頭所說的規則:對自己的物品有支配的權利,別人的物品要經允許後才能拿,公共的物品先到先得,後來者等待。在2歲以前,周周是不會分享的,因為那時她還沒有“你的”“我的”“別人的”概念,只要是她喜歡的東西,她都認為她可以拿。如果孩子連“你我他的”都分不清,他會覺得任何他喜歡的東西都是他可以拿的,根本不懂分享是什麼意思,在這時候去和孩子談分享,無異於對牛彈琴。

那時候,只要別人碰她喜歡的東西,她就會跑過去推開別人,大聲尖叫以示抗議!有一次,曉曉在我們家住,褲子尿濕了,沒有備用的,想借周周的穿,周周不肯,我們只好作罷,把曉曉的褲子用吹風機吹幹了再換。有一段時間,周周在戶外玩秋千,兩個秋千,她居然要玩一個,占一個,空著的那個秋千也不准別人玩。我知道這是由於她不能區分自己的、別人的東西造成的,她認為這個秋千就是她自己的。

我們家的東西都得厘清權屬,哪樣是周周的,哪樣是爸爸的,哪樣是媽媽的,哪樣是公共的。自己的東西由自己做主支配,誰都不能干涉;公共的東西按先後順序輪流使用。凡是屬於周周的物品,比如衣服、書、玩具、食物、顏料、筆等,都由周周支配,我們從來不擅作主張將她的物品借給或者送給別人。如果小朋友想借用周周的物品,來徵求我們的意見,我們就對小朋友說,這個是周周的,你得問她。如果她不願意分享,我們尊重她的決定,不會勸說或暗示她與別人分享。我們不會給她貼上“小氣”的標籤,偶爾有旁人在周周不願意分享的時候,開玩笑似的說周周“小氣”,我們都會耐心地替周周解釋,消除旁人善意但不當的“逗”對周周的負面影響。

2歲半以後,周周非常樂於和別人分享她的東西,不管是吃的還是玩的。但是前提必須是別人先問過她,或者她主動與別人分享。由於我們尊重她對自己物品的支配權,所以她也尊重他人的支配權,想借用別人的物品時必定先徵詢別人的意見,不會擅自拿別人的東西,更不會搶同伴的玩具、食物之類的。

那些被成人冠以“小氣”之名的孩子,尤其是被強迫分享的孩子,或許有一天真的會變得小氣,徹頭徹尾不願意分享了。到那時,家長可能會感到非常納悶:我沒少教育孩子和別人分享,怎麼會這樣?其實這不是孩子的錯,實在是成人沒有好好尊重他們,把他們逼向了“小氣”。

重點提示:

如果一個孩子不會分享,就算守著大堆的玩具和美食,他也是孤單的,是不快樂的。

很多家長經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學會分享,但是不懂得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分享必須建立在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權利的基礎上。

孩子只有擁有了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之後,才會發自內心地樂意跟別人分享。孩子有權支配屬於他的物品,要不要和別人分享得由他決定。

如果沒有尊重孩子支配自己物品的權利,那越是教育孩子分享,他會越發感到不安,把自己的物品看得牢牢的,唯恐別人奪走他的物品。

如果孩子連“你我他的”都分不清,他會覺得任何他喜歡的東西都是他可以拿的,根本不懂分享是什麼意思,在這時候去和孩子談分享,無異於對牛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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