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有傳染別人的可能, 而且已經發病, 那麼母親應該做出的選擇是:一, 就醫且及早申明症狀, 防止就醫時傳播給別人;二, 不應該再進入幼稚園, 幼稚園裡的寶寶們同玩同吃同睡, 屬於“密切接觸”, 如果她進去了那麼所有人都會面臨“暴露”的危險。
這時候我們應該給寶寶“隔離”。 隔離並不都是要把病人扔進一個“小黑屋”, 所有進出的醫務人員都要穿著恐怖的“猴服”, 那是應對烈性傳染病最高等級的隔離措施。 對於一般的病毒性疾病, 或寶寶是一般的傳染病的, 僅僅要求寶寶居家, 減少外出, 外出時不要到人群密集和兒童集中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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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是一種“低烈度”的隔離方法, 因為很多寶寶的疾病, 成人都是不容易被感染的, 所以寶寶和成人之間一般不需要有隔離舉措。 同時, 應該注意消毒寶寶的吐瀉物(特別是侵襲性腹瀉, 一定注意先消毒再排出, 不消毒排出的吐瀉物是良好的傳染源, 污染水源可能會導致疾病暴發), 開窗通風(排出室內的較高濃度的病人飛沫)等。
寶寶患病可能是傳染時, 居家隔離是對寶寶負責, 更是對人群的生物安全負責——不能因為自己的一些原因, 而放棄了這種對周圍人、對社會公眾的道義責任。
需要強調一下, 在前面介紹一些疾病時我們都提到, 寶寶恢復後都可能有病毒或者細菌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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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麼一大通講述, 如果大家反過來想, 讓寶寶遠離傳染性疾病的好方法是什麼?
遠的說, 應該是生物預防措施, 如疫苗;近的, 就是防止“暴露”, 發病的家長需要和寶寶保持相對距離或者隔離, 必要時可以減少寶寶外出, 防止寶寶和可能的病人密切接觸, 疾病暴發時不要進入密閉、空氣不易流動以及寶寶同齡的孩子較多的室內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