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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的社交啟蒙從接觸小朋友開始

寶寶會再交友時成長

1歲左右的寶寶開始萌發友誼的種子, 這個年齡段他開始將注意力從玩具上轉移到小朋友身上, 在3歲以前, 寶寶與人打交道的許多知識和本領, 並不都是從爸爸媽媽那裡學來的, 而是在於小夥伴的交往過程中獲得的。

寶寶與小夥伴之間的交往, 與他同成人的交往相比, 有著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寶寶通過互相模仿, 可學會一個玩具的多種玩法, 開闊了眼界, 發展了動手操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同小夥伴一起玩耍時, 一不能占玩具, 二要體諒別人, 三能在各種社交情景和場合中學會解決矛盾和衝突:他漸漸明白當向小夥伴愉快地微笑、友好地撫摸、高興地拍手、關切地注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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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肯定與接受, 獲得分享與合作的歡樂, 而當抓人、打人、搶奪別人的玩具時就會引起反感, 甚至引起同伴同樣的行為。

戶外活動是社交啟蒙好機會

風和日麗之時, 抱著小寶寶到戶外活動, 不僅可以曬太陽, 認事物, 學爬、站、走、跑、跳, 還是寶寶與同伴交往的好機會, 天氣好時會有許多年齡相仿的寶寶到外面曬太陽, 一開始寶寶只是進行最簡單的社交行為:對視、相互注意, 彼此逐漸熟悉後, 大人可以引導寶寶主動與小夥伴握握手、摸摸腳, 互相親親臉蛋等, 學會稱呼後, 每次見面可以互相打個招呼, 1歲左右的可以合作玩些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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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啊找, 找到一個好朋友

寶寶倆倆在一起活動, 要比許多寶寶在一起活動更有利於社交行為的發展, 爸爸媽媽可以仔細觀察寶寶的社交活動, 留意寶寶最喜歡的那個小夥伴, 經常製造機會啟蒙他們在一起玩, 進行較深入的交往。

處理好寶寶的玩具爭奪戰

寶寶的交往多數時候是圍繞著玩具或物品而發生的, 與夥伴之間的衝突多是因爭奪玩具而起, 當別的寶寶想玩他的玩具時, 寶寶面臨兩種選擇, 要麼給別的寶寶玩, 要麼自己繼續獨自玩。

無論哪種情況都可能引起衝突, 寶寶不會讓別的寶寶搶走自己的玩具, 若別的寶寶佔有欲很強, 一定要搶玩具, 這個時候大人不必過於干預, 可以從旁指引, 比如讓別的寶寶用自己的玩具和寶寶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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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讓他們一起玩, 一起玩時, 對方的存在對寶寶有一定的約束性, 他能學著注意別人的需求與情感反應, 不斷調整自己的行為。

寶寶這個時候還不理解彼此的概念, 以為所有東西都是自己的, 爸爸媽媽要防止寶寶對拿他東西的寶寶進行意外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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