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食, 其處理原則首先是“減負”, 減輕腸道負擔, 不再食用普通食物, 可以給予流質的牛奶、豆漿, 或者半流質的粥、米粉等, 不刺激腸道.又保證寶寶的營養供應。
第二, 根據腹瀉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補液。 一般只要是稀便或者水樣便, 都應該考慮ORS補液, 可以採用我們在補液專節裡推薦的少量補液的方法。 若有嘔吐, 參見下文。
第三, 處理嘔吐症狀。 積食在1~3歲的寶寶, 嘔吐常常先於所有症狀出現。 我記得我們說過, 嘔吐是一種比較模糊的症狀, 可以在各種疾病中出現。 但積食的嘔吐比較典型, 首先有過量飲食或者食入難消化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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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知道, 這種嘔吐是機體排出“滯留物”的保護性反應, 所以不應該進行主動的止吐, 無需服用止吐藥物。
若出現因為嘔吐無法服藥、服用ORS的情況, 應該是“保護反應”的餘波, 或者是滯留物尚未清除。 一般這時還未發生發熱和腹瀉, 可以稍待觀察, 一般發熱或者腹瀉出現後, 嘔吐反應會自行停止。 若嘔吐繼續, 應該送醫, 判別是否有較重的其他病變。
由於積食的嘔吐和腹瀉並不同時, 所以腹瀉開始後只要沒有嚴重的嘔吐, 即可開始ORS補液。
第四, 處理發熱症狀, 一般控制過度的發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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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處理腹瀉症症狀。 一般可以採用吸附劑, 既可吸附一些“搗亂”的細菌, 亦可減輕腹瀉症狀, 促進腸黏膜儘快恢復。
第六, 根據醫療條件, 可以補鋅。
第七, 恢復期。 腹瀉停止、大便成形後, 亦需注意腸道功能的保護, 防止在這個“易感期”再次出現問題。 這個階段益生菌和益生元可能會有作用, 可以根據寶寶的情況選用。
我們的處理原則裡沒有講到使用抗生素, 我們也多次說過, 一般不嚴重的腹瀉, 和沒有明顯中毒症狀、沒有典型細菌感染症狀的腹瀉, 都不應該使用抗生素。
只有積食的典型症狀, 即便水樣便較多, 有脫水, 亦不應該主動使用抗生素, 而是“對症”處理, 待腸道內菌群恢復——此時主動使用抗生素, 往往會使細菌大量裂解釋放出內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