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期膳食的主要特點是從嬰兒期以乳類為主, 食物為輔, 轉變為以食物為主, 乳類為輔。 膳食的烹調萬法及採用的食物也越來越接近家庭一般膳食。 但這種改變應與幼兒消化代謝功能的逐步完善相適應, 不能操之過急, 以免造成消化吸收紊亂。 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膳食構成
幼兒的膳食中, 必須有足夠的熱能和各種營養素, 營養素之間應保持平衡關係。 蛋白質、脂肪與碳水化合物供給量的比例要保持在1:1或2:4, 不能失調。
如斷乳後只給幼兒白粥, 或白飯泡菜湯, 則蛋白質、脂肪供應不足, 生長發育增長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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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斷奶後的幼兒, 在照顧消化能力的前提下, 膳食構成應做到數量足、品質高、品種多、營養全。
2.合理烹調
所謂合理烹調, 就是要照顧到幼兒的進食和消化能力, 在食物烹調上下功夫。
首先要做到細、軟、爛。 麵條要軟爛, 麵食以發麵為好, 肉要斬末切碎, 雞、魚要去骨刺, 花生、核桃要製成泥、醬, 瓜果去皮核, 含粗纖維多及油炸食物要少用, 刺激性食品應少給幼兒吃。
其次給幼兒製作的膳食要小和巧, 不論是饅頭還是包子, 一定要小巧。 巧, 就是讓幼兒好奇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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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是保持食物營養素。 如蒸和燜米飯要比撈飯少損失蛋白質5%, 維生素B 8.7%;蔬菜要注意新鮮, 先洗後切, 急火快炒, 蔬菜切了燙洗, 可使維生素C損失99%以上;炒菜熬粥都不要放堿, 以免水溶性維生素嚴重破壞;吃肉時要喝湯, 這樣可獲得大量脂溶性維生素, 高溫油炸可使食物中的維生素B1破壞殆盡, 維生素B2損失將近一半, 且不易消化。 此外, 陳舊發黴的穀、豆、花生, 熏烤的肉類食品及腐敗變質的魚、蝦、肉類, 更應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