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過期的牛奶被一經理修改日期,
照樣投放市場銷售,
9月10日,蒙牛公司駐義烏經理王孫富和同夥趙寶峰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浦江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7月1日和3日,
浦江一食品公司從王孫富處購進了500箱標注生產日期為“2012年5月19日”的“利樂磚”蒙牛純牛奶和標注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1日”的蒙牛純牛奶。
其中部分牛奶銷售到沃爾瑪等超市、商店後,
多次接到消費者投訴,稱牛奶有結塊變質現象。
後經蒙牛總公司事業部專業人員鑒定,
上述兩批牛奶的真實生產日期為2011年12月3日、2011年12月5日、2011年12月6日、2011年12月25日、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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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 兩名犯罪嫌疑人將過期牛奶更改生產日期後再進行銷售, 且經工商部門鑒定系不合格產品, 屬於《產品品質法》中規定的偽劣產品, 且目前銷售數額已達5萬元以上, 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此案目前仍在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