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 一位營房地產的老總向我表示:他們夫婦在一個公司上班, 非常忙, 還經常出差, 無法顧及孩子, 希望能讓他們剛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女兒寄託在我們家。
我兒女已經長大, 已經搬到外面單獨居住, 所以家裡地方是有的, 可我是大學教授, 不坐班, 每天都在家寫作, 夫人身體又不太好, 我們極力推辭, 但他們夫婦死磨硬泡, 不達目的不甘休。 最後, 我們答應試一試。 誰曾想, 這一試就是5年!
5年中, 孩子與我們相處得非常好, 猶如我們的親孫女, 我們也非常喜歡她。 她很懂事, 從未影響過我工作, 也沒有給夫人帶來多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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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5年級, 有一天, 那女孩正在做作業, 突然哭了起來。 經我再三追問, 她竟然說出一番讓人震驚的話:“我上幼稚園的時候, 我爸爸媽媽就把我送到全托幼稚園, 一個星期才能見他們一次, 現在, 我上小學了, 他們又把我送到你們家。 他們這樣對待我, 等他們老了, 我也把他們送到敬老院, 也一個星期接他們一次!”最後這句話, 幾乎是大聲喊出來的。
現在, 有些年輕夫婦為了經商、求學, 或是到外地, 或是出國, 也有的就是為了“享受生活”, 把孩子寄託在自己父母家, 或是寄託在別人家。 他們很放心, 孩子受不了委屈。 他們沒有想到, 不管幫他們代管孩子的人怎麼愛孩子, 也代替不了父母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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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愛, 是孩子精神食糧中的“精品”、“極品”, 別人無法替代, 也是金錢買不來的。 要深造, 要金錢, 要享受, 要實現“個人價值”, 但不能以犧牲對孩子的愛為代價。 年輕父母們, 不要只顧自己, 不顧孩子, 你們會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