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懷孕早期
在停經6周後, 除了婦科的常規檢查之外, 應通過B超確定宮內的妊娠是否正常。 一般提倡於懷孕早期通過做B超, 明確是否是正常妊娠或雙胎、葡萄胎等。
2、懷孕中期
在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 可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大體情況。
3、懷孕中後期
在28周左右再複查一次B超, 此時B超能夠比較清晰地瞭解胎兒組織器官發育情況, 從而瞭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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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懷孕後期
在36周到預產期前做B超, 可以明確羊水多少以及胎盤的功能, 以及胎兒有無臍帶繞頸。 此時做B超檢查, 還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結果, 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