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 一位慈愛的爸爸講述了養育女兒過程中的困惑:對兩歲七個月女兒的管教, 應該怎么樣才算合適呢?
“妞妞隨著一天天長大, 開始了立體式的發展。 一方面, 沿襲了一歲時的可心與乖巧, 是那種常說的 ‘含在口里怕化了, 捧在手里怕摔了’的感覺。 想當年, 女兒那種齒白唇紅、晶瑩剔透, 那撲閃著好奇的大眼睛, 以及牽著奶奶的手、蹣跚著小腿兒走在遠處的身影, 簡直是一種出神入化的境界, 甚至她的貴人語遲, 都是一種美好的記憶。 可是, 另一方面, 自打到了兩歲左右, 便開始不知不覺地長一些我不喜歡的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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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好吃飯, 一頓飯要換幾個地兒, 喂不到嘴里;把大人的話當耳旁風, 冬天在家里也不穿鞋穿襪子, 光著腳跑來跑去, 奶奶磨破了嘴皮也不管用;非要把口水吐到木地板上, 吐到沙發上, 非要把臉貼到電視機上, 明知是錯而偏要為之才快;今天洗澡非要讓媽媽洗, 明天又非要讓奶奶給洗, 換個人就大哭大鬧;帶她去上課, 說好兩節課都是爸爸帶, 奶奶只是來回路上陪著, 可下了第一節課, 非要哭鬧著讓奶奶帶上第二節, 明知是說話不算數, 也寧可承擔這樣的指責;和小表哥在一起玩, 會趁不注意, 把表哥辛苦半天營造起來的積木塔夷為平地, 惹得表哥哭鼻子, 且屢次發生;對八十多歲的太姥姥, 也會瞅準了弱點施以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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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女兒的期望, 未必非要是怎樣遠大的前程, 可總該是個好孩子, 長大是個讓人省心、知書達理的青年。 我也隱約知道, 孩子的這些毛病有的只是兒童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行為, 長大一些自然會煙消云散。 可是, 如果說這些行為都是可以聽之任之的, 我直覺肯定不是這樣, 那樣, 當爸爸也太容易了。 ”
“寬與嚴、愛與管束的矛盾在心中已漸漸萌芽了, 孩子出現同樣的錯誤, 我有時會沖她吼兩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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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個星期天, 到一個好朋友家里小聚。 朋友的女兒潁潁比妞妞大四歲, 剛上小學, 舉手投足之間的那種規矩方圓, 讓本已在困惑中的我又受了不小的刺激。 ”
“我們到朋友家時, 潁潁不在家, 朋友特意打電話把她喚回。 一進門, 潁潁就挨個向客人問好, ‘奶奶好, 阿姨好, 叔叔好’叫了一遍, 聲音都是不高不低;妞妞對潁潁的一種聲光燈籠表現出了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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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就有一種直覺, 我的寶貝女兒照現在的樣子下去, 只怕是達不到潁潁的境界。 更讓我‘痛心’的是, 叔叔阿姨和小姐姐對她那么好, 臨走時, 我讓她說聲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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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 女兒長這么大, 我還沒有真打過她呢!太……”
“常言道, ‘子不教, 父之過’。 我對此話的理解倒是比較直接:既然孩子的吃喝拉撒睡覺洗臉拉拉雜雜的事兒主要由奶奶和媽媽承攬了, 我還是應該擔起教子重任的。 ”
“可是, 我不明白, 妞妞現在的小毛病, 哪些是確屬階段性的、可以置之不理的, 哪些又是大人必須堅持原則、加以管束的呢?妞妞因為愿望沒有得到滿足而哭鬧, 什么時候該同情她、遷就她, 什么時候又該強硬些?我和朋友對孩子的教養方法有明顯的不同, 這其中有對有錯嗎?我自己有種感覺, 似乎在妞妞面前,‘慈父’形象日益突現,這不禁使我隱隱擔憂,我對女兒的慈愛跟放任有多大區別呢?我該捫心自問,該靜夜反省,更重要的,該虛心請教。”
理智的愛=合理的管束
沒有管束=放任=沒有愛
這位很用心的爸爸的疑惑,想必也是許多年輕父母共有的問題。如今每個家庭只有一個孩子,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從來沒有象現在這么高過。大多數的家長都知道,放任、溺愛孩子并不是對孩子好,但是就像上面這位爸爸一樣,父母在無意識地遷就和放任自己的小寶貝,還有一些父母不知道什么時候應該“放”,什么時候應該“管”,甚至出現了該管不管,該放不放的情況。那下面我們就管教孩子中常常遇到的一些問題,一起來看看什么時候“管”什么時候“放”吧。
第一種情況:有助于發展兒童各種能力的活動,需要“放”。
寶寶1歲以后,自我意識逐漸發展起來,有了自我的概念,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自我意識越來越強烈,許多事情都要“自己來”。要自己吃飯,自己穿衣服,自己拿杯子端碗等等。過了兩歲,寶寶本身的能力增強了,要自己洗手,自己刷牙,自己洗臉,甚至幫著大人掃地、擦地、擦桌子。這些都是良好的萌芽和開端,可是,許多家長特別是祖輩,該放的不放,無意中壓制了寶寶的積極性。
有一個奶奶帶大的男孩,馬上就要上小學了,可是還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什么事情都要奶奶來。吃飯的時候,奶奶一口飯、一口菜的喂,可他卻拿著玩具在餐桌上擺起了大炮。奶奶總是一邊嘆氣一邊嘮叨:“這個孩子怎么這么懶”,她可能已經忘記了,在孫子1、2歲的時候,奶奶的管教太“嚴”了:不許動這個,不許動那個,一切都是包辦代替,嘴上老掛著“你還小,不會做”,生生地把孩子的積極性壓了下去。
孩子在自己做事的時候,剛開始都有一個學習和熟練的過程。吃飯難免會弄得滿身滿地都是,洗臉難免弄濕衣服和地面,許多家長就是因為這些麻煩順手就給孩子做了,有時還為這些事情要爆發矛盾。如果孩子自己要洗臉,您為了避免弄得到處都是水而嚴加管教,就大錯特錯了。您需要做的是監控孩子,“該出手時再出手”,給孩子適時適量的幫助,盡快地讓孩子學會這些照顧自己的本領。
第二種情況:有損孩子的健康、安全,易讓孩子養成不良性格和習慣的行為,需要“管”。
小孩子不能完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需要成人的管束和管教。過多的看電視父母要管教,如果孩子去觸摸電源,給他兩巴掌一點都不過分,至少也要橫眉立目讓他明白世界上的事情并不都是美好的,危險時時存在。這些容易理解也容易做到。而注重養成孩子良好的品行,就不容易做到了。這位爸爸所說的被女兒打了耳光還要陪上笑臉,就大可不必了,這時需要做的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有一次我在麥當勞看到下面一幕:一群孩子在兒童樂園玩滑梯,一個6、7歲的男孩很不守秩序,要不坐在滑梯的最下端,擋住別的孩子的去路;要不搶先往上爬,把別的孩子都推到后面去。不管有多少人在排隊,他要搶到第一個去,而且他總能搶到:因為別的孩子只有3、4歲。可是他的媽媽坐在旁邊,熟視無睹,任憑他在折騰。別的家長礙于面子,也不好說什么。可是,這是公眾場所,他的自由給大家帶來了許多的麻煩:其他家長提心吊膽地盯著自己的孩子,以免被他撞倒或推翻。
也許他在家里,總是第一位的,他從來沒有等待過、也沒有輪流的概念。不僅是這個男孩,許多孩子都是家里的小太陽,事事優先,而家長覺得這樣并沒有造成麻煩,就任他去。可是重要的是,我們管教孩子的出發點是把孩子培養成良好的公民,而不是家長自身麻不麻煩,有麻煩,就管;不麻煩,就不管,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第三種情況:區別對待孩子的“毀東西”。
小寶貝總是很好奇,喜歡擺弄周圍的東西,有時難免有一些“破壞行為”:撕書了,摔壞東西了,反復的拉拉鎖,把飯菜灑一地等等。爺爺奶奶最看不慣孩子的這些行為,他們非常節儉,不能容忍“敗家”的行為,所以一般情況下,家里的東西不允許寶寶隨便動,怕玩壞了,一旦弄壞東西,就斥責孩子。其實,孩子天性好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毀東西”都是探索行為,而自己又沒有分寸。所以,家里零七八碎的沒有危險又不貴重的小東西,不妨大大方方拿出來讓孩子玩,既發展了孩子的精細動作,又避免了許多沖突。當然,應該教育孩子愛護物品。
尋求愛與管束之間的平衡
由于個性和價值觀不同,每個父母教養孩子都有自己的風格。有的父母認為規矩最重要,于是教養中強制的成分會多一些,有的認為發揮孩子好的天性最重要,教養中引導的成分就多一些。
有的父母容易給孩子建立常規,對他而言,訂出規矩并切實執行并非難事。這樣的父母,生活多半相當有規律,對孩子堅守原則,拒絕孩子也可以毫不猶豫。而有的父母則堅持度較低,不忍拒絕孩子,常會向孩子妥協,動搖了既有的規定和原則。
過分權威而缺乏愛的教養,會使孩子內心充滿驚懼,因而失去養成自主自尊個性的機會;如果得到的愛很豐富,卻沒有適當的管束,孩子又會缺乏應有的行為規范,自制力低下。
在愛與管束這兩種滋養孩子人格成長的要素中,愛是比較重要且多多益善的。接納、贊許、贈與、注視、傾聽、解釋、了解、陪伴等,都是愛的具體表達方式,孩子生活在洋溢著愛的環境中,更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不過,愛必須以管束來平衡。從某種意義上說,現代父母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不知道怎樣對孩子說“不”,讓孩子為所欲為,沒有管束,“愛”事實上演繹成了“害”。
一般來說,父母的教養風格可以分為三類:獨裁型父母,對子女的教養非常嚴厲,動輒施以懲罰,在向孩子發出命令時很少作出解釋;放任型父母,很少對孩子提出要求及有所限制,對孩子放任自流,疏于引導和教育,認為讓孩子自由發展是最理想的教養方式;權威型父母,傾向于合理地引導孩子的認知和行為,對孩子的表現比較關注,正確、及時而恰當地實施獎勵和懲罰,在必要時,父母會加以堅定的限制,但會解釋理由,并鼓勵孩子與之交流意見,與孩子的感情聯系也比較親密,關心孩子內心的想法和反應,同時考慮自己提出要求和命令的合理性。三種教養風格中,唯有權威型父母能夠取得良好的教養效果。
對孩子的教養,要想做到恰到好處,需要父母經常調整自己的做法。如果發現自己要求太高,孩子承受的壓力太大,就應考慮降低要求,加大接納的范圍。若是孩子沒把管束當會事兒,以至生活習慣紊亂,行為舉止不成形,則要提醒自己再嚴格一點。夫婦倆多加協商,具體討論哪方面的教養需加強,孩子哪方面的情緒需多加一些照顧。兩人一起評估,要比一個人客觀很多。另一個途徑是,多和其他家庭來往,經常和其他父母交換育兒經驗,觀察別人的教養方式,適當加以借鑒。
似乎在妞妞面前,‘慈父’形象日益突現,這不禁使我隱隱擔憂,我對女兒的慈愛跟放任有多大區別呢?我該捫心自問,該靜夜反省,更重要的,該虛心請教。”理智的愛=合理的管束
沒有管束=放任=沒有愛
這位很用心的爸爸的疑惑,想必也是許多年輕父母共有的問題。如今每個家庭只有一個孩子,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從來沒有象現在這么高過。大多數的家長都知道,放任、溺愛孩子并不是對孩子好,但是就像上面這位爸爸一樣,父母在無意識地遷就和放任自己的小寶貝,還有一些父母不知道什么時候應該“放”,什么時候應該“管”,甚至出現了該管不管,該放不放的情況。那下面我們就管教孩子中常常遇到的一些問題,一起來看看什么時候“管”什么時候“放”吧。
第一種情況:有助于發展兒童各種能力的活動,需要“放”。
寶寶1歲以后,自我意識逐漸發展起來,有了自我的概念,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自我意識越來越強烈,許多事情都要“自己來”。要自己吃飯,自己穿衣服,自己拿杯子端碗等等。過了兩歲,寶寶本身的能力增強了,要自己洗手,自己刷牙,自己洗臉,甚至幫著大人掃地、擦地、擦桌子。這些都是良好的萌芽和開端,可是,許多家長特別是祖輩,該放的不放,無意中壓制了寶寶的積極性。
有一個奶奶帶大的男孩,馬上就要上小學了,可是還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什么事情都要奶奶來。吃飯的時候,奶奶一口飯、一口菜的喂,可他卻拿著玩具在餐桌上擺起了大炮。奶奶總是一邊嘆氣一邊嘮叨:“這個孩子怎么這么懶”,她可能已經忘記了,在孫子1、2歲的時候,奶奶的管教太“嚴”了:不許動這個,不許動那個,一切都是包辦代替,嘴上老掛著“你還小,不會做”,生生地把孩子的積極性壓了下去。
孩子在自己做事的時候,剛開始都有一個學習和熟練的過程。吃飯難免會弄得滿身滿地都是,洗臉難免弄濕衣服和地面,許多家長就是因為這些麻煩順手就給孩子做了,有時還為這些事情要爆發矛盾。如果孩子自己要洗臉,您為了避免弄得到處都是水而嚴加管教,就大錯特錯了。您需要做的是監控孩子,“該出手時再出手”,給孩子適時適量的幫助,盡快地讓孩子學會這些照顧自己的本領。
第二種情況:有損孩子的健康、安全,易讓孩子養成不良性格和習慣的行為,需要“管”。
小孩子不能完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需要成人的管束和管教。過多的看電視父母要管教,如果孩子去觸摸電源,給他兩巴掌一點都不過分,至少也要橫眉立目讓他明白世界上的事情并不都是美好的,危險時時存在。這些容易理解也容易做到。而注重養成孩子良好的品行,就不容易做到了。這位爸爸所說的被女兒打了耳光還要陪上笑臉,就大可不必了,這時需要做的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有一次我在麥當勞看到下面一幕:一群孩子在兒童樂園玩滑梯,一個6、7歲的男孩很不守秩序,要不坐在滑梯的最下端,擋住別的孩子的去路;要不搶先往上爬,把別的孩子都推到后面去。不管有多少人在排隊,他要搶到第一個去,而且他總能搶到:因為別的孩子只有3、4歲。可是他的媽媽坐在旁邊,熟視無睹,任憑他在折騰。別的家長礙于面子,也不好說什么。可是,這是公眾場所,他的自由給大家帶來了許多的麻煩:其他家長提心吊膽地盯著自己的孩子,以免被他撞倒或推翻。
也許他在家里,總是第一位的,他從來沒有等待過、也沒有輪流的概念。不僅是這個男孩,許多孩子都是家里的小太陽,事事優先,而家長覺得這樣并沒有造成麻煩,就任他去。可是重要的是,我們管教孩子的出發點是把孩子培養成良好的公民,而不是家長自身麻不麻煩,有麻煩,就管;不麻煩,就不管,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第三種情況:區別對待孩子的“毀東西”。
小寶貝總是很好奇,喜歡擺弄周圍的東西,有時難免有一些“破壞行為”:撕書了,摔壞東西了,反復的拉拉鎖,把飯菜灑一地等等。爺爺奶奶最看不慣孩子的這些行為,他們非常節儉,不能容忍“敗家”的行為,所以一般情況下,家里的東西不允許寶寶隨便動,怕玩壞了,一旦弄壞東西,就斥責孩子。其實,孩子天性好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毀東西”都是探索行為,而自己又沒有分寸。所以,家里零七八碎的沒有危險又不貴重的小東西,不妨大大方方拿出來讓孩子玩,既發展了孩子的精細動作,又避免了許多沖突。當然,應該教育孩子愛護物品。
尋求愛與管束之間的平衡
由于個性和價值觀不同,每個父母教養孩子都有自己的風格。有的父母認為規矩最重要,于是教養中強制的成分會多一些,有的認為發揮孩子好的天性最重要,教養中引導的成分就多一些。
有的父母容易給孩子建立常規,對他而言,訂出規矩并切實執行并非難事。這樣的父母,生活多半相當有規律,對孩子堅守原則,拒絕孩子也可以毫不猶豫。而有的父母則堅持度較低,不忍拒絕孩子,常會向孩子妥協,動搖了既有的規定和原則。
過分權威而缺乏愛的教養,會使孩子內心充滿驚懼,因而失去養成自主自尊個性的機會;如果得到的愛很豐富,卻沒有適當的管束,孩子又會缺乏應有的行為規范,自制力低下。
在愛與管束這兩種滋養孩子人格成長的要素中,愛是比較重要且多多益善的。接納、贊許、贈與、注視、傾聽、解釋、了解、陪伴等,都是愛的具體表達方式,孩子生活在洋溢著愛的環境中,更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不過,愛必須以管束來平衡。從某種意義上說,現代父母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不知道怎樣對孩子說“不”,讓孩子為所欲為,沒有管束,“愛”事實上演繹成了“害”。
一般來說,父母的教養風格可以分為三類:獨裁型父母,對子女的教養非常嚴厲,動輒施以懲罰,在向孩子發出命令時很少作出解釋;放任型父母,很少對孩子提出要求及有所限制,對孩子放任自流,疏于引導和教育,認為讓孩子自由發展是最理想的教養方式;權威型父母,傾向于合理地引導孩子的認知和行為,對孩子的表現比較關注,正確、及時而恰當地實施獎勵和懲罰,在必要時,父母會加以堅定的限制,但會解釋理由,并鼓勵孩子與之交流意見,與孩子的感情聯系也比較親密,關心孩子內心的想法和反應,同時考慮自己提出要求和命令的合理性。三種教養風格中,唯有權威型父母能夠取得良好的教養效果。
對孩子的教養,要想做到恰到好處,需要父母經常調整自己的做法。如果發現自己要求太高,孩子承受的壓力太大,就應考慮降低要求,加大接納的范圍。若是孩子沒把管束當會事兒,以至生活習慣紊亂,行為舉止不成形,則要提醒自己再嚴格一點。夫婦倆多加協商,具體討論哪方面的教養需加強,孩子哪方面的情緒需多加一些照顧。兩人一起評估,要比一個人客觀很多。另一個途徑是,多和其他家庭來往,經常和其他父母交換育兒經驗,觀察別人的教養方式,適當加以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