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滿周歲的孩子就開始表示“憤怒”了, 而且往往以“哭鬧”為手段, 很多父母親對此束手無策。 更痛苦的是, 這種“鬥爭”要一直延續到孩子長大以後。
換個角度看“憤怒”
家長多數隻瞭解“憤怒”是一種負面情緒。 但是, 我認為幼兒的憤怒還有另一面積極的意義, 它具有一定的自我肯定和自信的性質。 這種憤怒一般是在幼兒的身體、心理受到限制時所產生的反應, 它是孩子心理發展到一定階段、自我意識萌發所產生的向外、有衝力的情緒。 他在向父母和外界宣告:我已經是一個有獨立個性的“社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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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鬧”有時是孩子的武器
我們經常看到這種場景:在超市買東西時, 孩子想買一個玩具沒得到滿足, 於是他就大哭大鬧, 甚至坐在地上不起來了。 開始時, 父母不予理會, 等到哭聲愈來愈大時, 就會責備孩子。 緊接著, 周圍越來越多的人投來目光, 父母開始感到尷尬, 於是就不得不順從了孩子。 於是孩子就在這種情況下懂得了一個“戰勝”父母的 “秘訣”--哭鬧。 下次, 當他有要求時, 他就會使出這個殺手鐧, 而父母則陷入一個惡性循環之中。 這種以哭鬧作為武器來“要脅”父母的“戰爭”就像階梯似地逐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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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你手中的“情感武器”
要知道, 當孩子用哭鬧來提要求時, 他會一面用手揉眼睛, 一邊還偷偷從指頭縫裡偷看你的反應呢。 而且我們要知道:孩子天不怕、地不怕, 就怕爸爸媽媽不愛他, 這就是運用“情感武器”的有力依據。
方法1:冷處理法
劉豔工作很繁忙, 她的女兒蓮蓮卻因為一件小事對她大哭大鬧。 劉豔冷靜一想, 不能打孩子。 她決定採取“冷處理”, 不理睬孩子的哭鬧, 掉頭就走。 孩子見哭鬧的對象都走了, 就不哭了。 等晚上下班回家, 劉豔一反常態, 既不問寒問暖, 也不親熱, 而是冷冷地對女兒說:“蓮蓮, 吃飯吧, 早點上床睡覺。 ”這時女兒感到惶惑了, 感到不妙:媽媽不愛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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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 孩子受不了這種冷淡的場面, 開口說:“媽媽, 別這樣, 我以後再不鬧了。 ”這時, 劉豔才改變態度, 認真地對女兒說:“孩子, 你大哭大鬧, 媽媽很生氣。 你只要不哭鬧了, 媽媽還是愛你的!”於是一切恢復了常態。 這件事讓蓮蓮知道:哭鬧無用, 這次無用, 今後也無用。
方法2:低聲批評孩子法
批評孩子是講究技巧的。 有的媽媽在情緒激動的時候, 會以尖銳的聲音厲斥大聲哭鬧的孩子。 結果是, 你愈是歇斯底里, 孩子將以更大的哭鬧作為回報。 所以, 責備孩子時要注意:聲音和語調一定要比平常說話聲低。 這種方式意味著:你能夠突破孩子哭鬧的感性圍牆。 用這種不尋常的口吻, 可讓孩子感覺, 這是一種不同尋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