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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婚姻生活的期望不能太高

對於生活的要求, 理想和現實是有所不同的。 基於這種不同, 婚姻中人常常為此產生困惑和痛苦, 這就要求我們從現實的角度上來重新審視一下婚姻生活, 理清婚姻與男人及女人的關係, 理清婚姻與理想生活的關係。

對於婚姻幸福, 法國大作家巴爾扎克曾說:“夫妻雙方必須心心相印, 才會有真正幸福的生活。 要獲得幸福, 男子必須克己忍讓, 溫文爾雅, 並對愛情真心實意。 ”美國學者約瑟夫·佈雷多克也說:“婚姻是一種妥協, 需要大量的忍讓、同情和相互間的理解。 ”英國著名思想家羅素在《婚姻革命》一書中則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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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化的男女要從婚姻中得到幸福完全是可能的, 但是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那就是:雙方必須有絕對平等的感覺, 對於相互間的自由不能有任何干涉, 身體和肉體必須親密無間, 對於各種價值標準必須有某種相似之處(例如, 如果一個人僅以賺錢為價值, 而另一個人卻以出色的工作為價值, 則是不幸的。

所以, 從上述這些名人的論述以及他們的認識來看, 脫離於平等關係之外的婚姻期望有時恰恰是婚姻成長的絆腳石。 從這個角度來說, 如果一個人犯了對婚姻期望值過高的錯誤, 他的婚姻就會過重地負載了其所有的生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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