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牛牛的逐漸長大, 他的“無理”要求越來越多:沒完沒了地玩遊戲、看電視, 吃不夠的冷飲和糖果, 不能按時就寢, 也不能準時起床……我所面臨的挑戰也越來越大, 一旦我要強行阻止他, 耍賴、哭鬧、打罵, 這育兒過程中的一系列遭遇到的難題或煩惱, 我一概碰到過。
不過, 通過幾年的反省、觀察與摸索, 我領悟到了很多, 也逐漸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牛牛的模式, 我稱其為“契約式管理。 ”所謂的契約式管理, 就是家長與孩子一起商量制定一定的規則, 這些規則成為管理孩子的家庭制度, 內容包括生活作息、學習習慣、休閒玩樂等各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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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這個管理制度的過程, 一般可以分三大步驟來完成:
一、事先約定
遊戲和電視是牛牛非常鍾愛的兩個娛樂項目, 一味地“堵”, 可能不是辦法, 但一味地“放”, 肯定存在著諸多弊端。 如何讓他做到適可而止呢?我們和牛牛商量, 電視每天都可以看, 遊戲能否放到雙休日進行?對於這樣建議, 小傢伙表示能夠接納。
接著, 我們就針對看電視和玩遊戲的時間再作進一步商定。 牛牛表示, 他放學回來想看一會兒電視, 我們同意了。 我們提出, 時間以30分鐘到一個小時為宜, 開飯時間一到, 就得主動關掉電視, 他答應了。 牛牛接著提出, 在雙休日裡, 他每天想玩兩次遊戲, 我們表示認可, 但規定每次不能超過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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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雙方遵守
這種口頭契約要產生效果, 重在雙方都需要嚴格遵守。 作為家長, 我們必須首先以身作則, 並且信守承諾。 既然答應孩子可以看電視, 玩遊戲, 那麼我們就不能去干涉他, 也不必在一旁嘮叨。 家裡的電腦再忙, 那一段時間也得讓位於他。
除此之外, 我們還必須監督孩子, 因為孩子的規則意識還不是太強, 這種意識, 只有在不斷地提醒和反復地強調中, 才能幫他逐步樹立起來。 在實際執行中, 我們發現, 由於孩子的時間觀念不強, 如果在他玩的時候要求他嘎然而止, 通常他會很不情願, 在心理上還會難以接受。 所以, 為了給他一個心理緩衝, 我們通常在離結束時間還有兩三分鐘的時候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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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約責任
對於孩子偶爾爽約的行為, 我們的措施是給予一定的懲戒處罰。 有一次, 牛牛在週六一口氣玩了一個多小時遊戲, 我們發現後取消了他第二天周日的遊戲時間。 另有一次, 吃晚飯時間到了, 他還不願關掉電視, 幾次提醒都不見效, 我們就取消他此後三天看電視時間。 經過兩次的懲罰, 牛牛似乎從中得到了教訓, 以後很少再有違反現象出現, 基本都能遵守我們之前幾乎所有的約定。
現在周圍的同事和朋友經常會誇獎牛牛懂事明理, 無意中也幫助我們正面強化他對自己行為的認可度。 他的表現愈來愈好, 我們也愈來愈信任他;我們愈信任他, 他的表現愈好, 不知不覺之間, 我們家的親子關係走上了一條良性迴圈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