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話,
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的一種手段,
也是用來表達當事人意思的一種方法。
表達意思的方法,
各人不同,
即使同一個人,
在不同的情緒狀態下,
也可有不同的表達方式:有的人直截了當;有的人比較含蓄、幽默;有的人轉彎抹角,
讓別人去思考、體會;還有的人喜好諷刺,
“正話反講”……諸如此類的講話方法,
在人際交往中都可以採用。
不過,
和3~5歲的幼兒講話時需注意,
最好“直來直去”,
別採用成人的說話方法,
更不宜“正話反講”。
4歲的敏敏喜歡自己吃飯,
不要人喂。
有一次,
敏敏吃飯時不慎將許多飯粒掉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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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幼兒, 正處於語言發展的快速期, 他們已經能理解成人講話的意思, 還能運用語言跟成人進行溝通和交流, 表達自己的願望、意志和要求。 此外, 還能按成人的要求拿取某物。 不過, 他們的思維還是很單純, 對別人講話的意思只能正面理解, 腦子不會“轉彎”, 不能區別當事人講話的真實含義。 例如, 敏敏對母親所講的話, 正面理解為“將飯倒在地上是件好事”, 她不能理解母親“話中有話”“弦外有音”。
和人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