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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幼兒進行正確的音樂啟蒙教育

專家們指出, 如果對幼兒進行正確的音樂啟蒙教育, 那麼等他們長大成人後, 無論在音樂水準還是在整個智力水準上, 都將會取得良好的發展。 因為音樂是一種藝術形象, 幼兒的思維活動是一種具體形象。 通過音樂活動, 能增強幼兒的記憶力、想像力, 尤其對提高幼兒的聽覺辨別能力和敏感性具有特殊意義, 所以正確的音樂啟蒙教育能較好地促進幼兒在多方面的成熟與發展。

幼兒聽覺器官的發育完善, 要早於其他器官。 當孩子還不會說話、不能走路時, 他已經能聽音樂, 並能感受到音樂作品所表現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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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聽到歡快的樂曲就喜悅、微笑, 聽到柔美的搖籃曲就會平靜下來。 所以在幼兒1歲前後, 成人可以給他聽一些簡短、旋律鮮明、悅耳動聽的音樂或唱些簡單的歌曲, 哼唱些活潑、輕快的曲調, 以促進幼兒對音樂的基本感受, 引導他對音樂的情緒反應。

為了讓幼兒的注意力集中到音樂上來, 父母可以在收聽音樂、唱歌的同時, 隨著音樂節奏在他面前擺擺手帕或彩帶;也可以幫助幼兒做些有節奏的活動, 如揮手、拍手、點頭、屈膝、原地彈跳等;或者讓他去尋找音樂從什麼地方發出來。 這樣, 可以使幼兒的音樂聽力很快得到發展, 從而使幼兒表現出對音樂的喜愛, 他會在傾聽音樂或歌曲的同時, 逐步去模仿聽到的音樂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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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能發出成人所唱歌曲的片斷音調, 還能體現出一定的節奏感。

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 可因勢利導, 為孩子創造多接觸音樂的環境, 注意培養他對音樂的興趣。 總之, 為了提高孩子的智力素質;家長們應抓緊時機, 儘早讓幼兒感受到音樂形象和接受早期的音樂教育。

怎樣給三歲以前的幼兒以良好的音樂薰陶對1歲幼兒的要求:促使幼兒注意聽音樂和歌;培養幼兒對音樂的情感反應。 比如, 幼兒對歡樂、愉快的音樂能產生活躍情緒、不想睡覺, 嘴裡不時地嘟嘟嚷嚷, 小手也在不停地搖動;要説明幼兒記住與音樂相配合的各種動作。 對6~7個月之前嬰兒的音樂教育, 要注意培養他們聽音樂的能力。 這個階段需要個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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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聽一些幽靜而簡短的音樂旋律。 他們能夠用“噥呀”、“哩呀”的聲音來唱這些歌曲, 或者玩帶有響聲的玩具等。

為了培養幼兒穩定的聽覺注意力, 可讓幼兒聽各種樂器的聲音, 給幼兒提供各種各樣的音色印象, 這樣有助於培養幼兒牢固的聽覺注意力。 為了讓幼兒在1歲時能夠更好地領會音樂, 家長可讓幼兒既當觀眾, 又當聽眾。 也就是說, 使幼兒獲得視覺和聽覺的綜合印象。 還應培養幼兒聽音樂做動作的能力, 如搖頭、點頭、搖手等。

對2歲幼兒的要求:2歲以內的幼兒, 其本身的言語能力、理解別人言語的能力以及模仿聲音和動作的能力都在迅速發展。 幼兒能根據大人所講的東西做動作。 1歲半以後, 逐漸出現具有情節動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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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段時間裡, 幼兒的音樂教育要借助這些能力來進行, 可注意以下幾方面的要求:更進一步發展幼兒聽覺注意力, 不但能聽曲調, 而且還注意聽歌詞, 並理解它的意思, 聽歌時, 能產生某種反應;提高幼兒模仿簡單的遊戲動作和舞蹈動作的能力。 可讓幼兒聽著音樂, 學會跺腳, 還能夠轉動手腕、拍手等。 這一階段的幼兒, 當他們聽懂曲調時, 就會作出相應的動作, 有的會把手朝旁邊一攤, 以此表示音樂的結束。 還要注意培養幼兒的節奏感, 如搖搖鈴或拍手跺腳都要有節奏。 要培養他們的積極性, 促使他們去模仿看到的和聽到的東西。

對3歲幼兒的要求:培養對音樂的情感反應, 把幼兒的注意力引導到音樂內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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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仔細聽音樂的能力和善於區別某些音樂作品的能力。 注意唱歌音調的培養, 使幼兒學會動作與音樂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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