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們指出, 如果對幼兒進行正確的音樂啟蒙教育, 那麼等他們長大成人後, 無論在音樂水準還是在整個智力水準上, 都將會取得良好的發展。 因為音樂是一種藝術形象, 幼兒的思維活動是一種具體形象。 通過音樂活動, 能增強幼兒的記憶力、想像力, 尤其對提高幼兒的聽覺辨別能力和敏感性具有特殊意義, 所以正確的音樂啟蒙教育能較好地促進幼兒在多方面的成熟與發展。
幼兒聽覺器官的發育完善, 要早於其他器官。 當孩子還不會說話、不能走路時, 他已經能聽音樂, 並能感受到音樂作品所表現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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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幼兒的注意力集中到音樂上來, 父母可以在收聽音樂、唱歌的同時, 隨著音樂節奏在他面前擺擺手帕或彩帶;也可以幫助幼兒做些有節奏的活動, 如揮手、拍手、點頭、屈膝、原地彈跳等;或者讓他去尋找音樂從什麼地方發出來。 這樣, 可以使幼兒的音樂聽力很快得到發展, 從而使幼兒表現出對音樂的喜愛, 他會在傾聽音樂或歌曲的同時, 逐步去模仿聽到的音樂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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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 可因勢利導, 為孩子創造多接觸音樂的環境, 注意培養他對音樂的興趣。 總之, 為了提高孩子的智力素質;家長們應抓緊時機, 儘早讓幼兒感受到音樂形象和接受早期的音樂教育。
怎樣給三歲以前的幼兒以良好的音樂薰陶對1歲幼兒的要求:促使幼兒注意聽音樂和歌;培養幼兒對音樂的情感反應。 比如, 幼兒對歡樂、愉快的音樂能產生活躍情緒、不想睡覺, 嘴裡不時地嘟嘟嚷嚷, 小手也在不停地搖動;要説明幼兒記住與音樂相配合的各種動作。 對6~7個月之前嬰兒的音樂教育, 要注意培養他們聽音樂的能力。 這個階段需要個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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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培養幼兒穩定的聽覺注意力, 可讓幼兒聽各種樂器的聲音, 給幼兒提供各種各樣的音色印象, 這樣有助於培養幼兒牢固的聽覺注意力。 為了讓幼兒在1歲時能夠更好地領會音樂, 家長可讓幼兒既當觀眾, 又當聽眾。 也就是說, 使幼兒獲得視覺和聽覺的綜合印象。 還應培養幼兒聽音樂做動作的能力, 如搖頭、點頭、搖手等。
對2歲幼兒的要求:2歲以內的幼兒, 其本身的言語能力、理解別人言語的能力以及模仿聲音和動作的能力都在迅速發展。 幼兒能根據大人所講的東西做動作。 1歲半以後, 逐漸出現具有情節動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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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3歲幼兒的要求:培養對音樂的情感反應, 把幼兒的注意力引導到音樂內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