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教育實踐中, 許多學校的行政管理者(包括校長)對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應承擔的責任認識不清, 他們通常覺得只要心理老師認真工作就行了, 行政管理者無需做什麼工作。 但同時, 他們又對心理健康教師寄予很大期望, 主要包括:①能保護、注意到學生的一般需求與個別需要, 使特殊學生獲得真正的、及時的心理支持;②能提供學生在學期間及畢業後的成就、興趣、進展等的研究資料, 以供參考;③能培訓或幫助其他教師或行政人員瞭解學生, 對解決學生的問題提供正確的參考意見;④具有專業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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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下作者也特別希望能把工作做好, 但他們深覺學校行政管理者對丁作的支持不夠, 他們對學校行政管理者同樣抱有期望:①切實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每週1次);②培養或選聘心理輔導專業師資(至少每校1名);③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員會”, 吸收包括專家、教師、行政管理人員和學生家長參與其中;④合理分配教育資源, 增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經費;⑤加強校內心理健康教育績效評估, 實施品質管制;⑥重視校外心理健康教育的資訊交流。
從上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與行政管理者對彼此的角色期望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