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家庭, 不把孩子送去幼稚園或保育園, 身體的鍛煉就相當不容易。 如果想讓4~5 歲的孩子鍛煉身體, 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寬敞空間和大型的遊戲玩具。 在城市裡住宅密集的地方, 根本沒有寬敞的孩子用地, 就是給孩子買了大型玩具, 也沒有地方擺放。
不使用遊戲玩具, 讓孩子走路也能達到鍛煉身體的目的。 但是每天讓孩子走2~3 千米的路, 母親也必須跟著一起走, 那樣有時間和體力的母親實在是不多。
而且只是行走的鍛煉, 對4~5 歲孩子來說會膩煩的, 很難每天都堅持。
母親能夠進行的鍛煉, 只是給孩子少穿些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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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幼兒, 不需要父母的説明。 在家附近的空地, 和小夥伴們整天追逐著捕蝴蝶、抓知了、放風箏, 只有吃飯的時間才回到家裡。 每天和朋友們能愉快地在一起玩, 就等於對身體進行了鍛煉。 就是被母親嚴厲批評了, 只要跑到街上, 因為有小朋友, 和他們一起玩上2~3 小時後再回來時, 母親和孩子對發生過的事也全部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