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定期評估孕婦和胎兒對某一類型的體育鍛煉所做出的急性反應, 以確定不會造成長期的後果, 比如胎兒生長發育不良, 出現腦損傷等等。 這種監測的頻度和範圍在這三組孕婦中是各不相同的, 但所採用的方法卻沒有什麼兩樣。 除了監測孕婦的體溫變化、水分補充情況、血糖水準以外, 還應該加上胎兒的心率和行為模式對母親的體育鍛煉的反應。 就像圖10.1所示的一樣, 這樣做起來也沒有什麼困難。
在懷孕的中後期, 監測的重點應該放在孕婦的體溫、代謝以及胎兒的心率對體育鍛煉的反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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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初學者來說, 需要每4~6周進行一次檢查, 檢查的範圍根據體育鍛煉的情況而定。 鍛煉得越多, 檢查的範圍也就越廣, 越深入細緻。 檢查可以很粗淺, 例如比較鍛煉前後的胎兒心率和向孕婦提幾個問題, “在你開始流汗的時候是不是覺得很熱?”“你是不是覺得很餓或者渾身無力?”;也可以很細緻, 例如針對專業運動員的檢查。
對於專業運動員的檢查, 應該每兩星期進行一次, 而且要特別監測她運動的強度和持續時間。 如果她的體溫超過了上限(見本書第9章), 就應該針對她的訓練類型、訓練環境或者是訓練強度做出一些改變了。
在訓練的前後還應該稱量體重以及來自血管腔隙的體液損失(血細胞比容或血漿蛋白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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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懷孕的專業女運動員中, 如果監測出她們的胎兒的心率和動作對運動訓練的反應的程度超過了設定的範圍, 就應該對胎兒的活動和動作狀態、呼吸運動以及胎盤的大小等做超聲檢查。 在懷孕中後期的孕婦中, 胎兒心率正常的反應, 在懷孕中期應為每分鐘增加10~25次;在懷孕後期為每分鐘增加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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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業餘體育鍛煉者, 她們的監測水準介於初學者和專業運動員之間。 同初學者一樣, 監測應每隔4~6周進行一次。 按照我的觀點, 對她們的檢查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孕婦的血糖水準和體溫對體育鍛煉的反應、體育鍛煉的運動量, 以及胎兒的心率對孕婦體育鍛煉的反應。